德州市关于开通运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网上申请平台的通知
现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以下简称《通行证》)的申领情况调整如下:
1。德州市范围内运输各类物资的车辆不再办理通行证。运输仍应符合本通知第七条第四项的要求。
二。自2022年3月22日起,我市网上“通行证”申请平台上线运行。本系统仅用于处理德州始发的重点物资运输车辆。
三。申请流程
1.关注“德州交通”微信微信官方账号。在“在线服务”中选择“通过处理”,点击“信息填写”。
2.按要求如实填写《通行证办理》申请表(申请表内容包括: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企业名称、承运人、车牌号、货车轴数、物料类别、货车总重、启运地、入口收费站、通行路线及通行省份、出口收费站、通行时间、驾驶员电话),系统完成后自动推送给审核单位。
3.点击申请页面的“承诺书”,阅读“承诺书”的详细内容,勾选承诺按钮,完成提交。
4.审核部门审核通过后,申请人进入系统,点击“查询下载”按钮,输入自己申请的车牌号,即可查询车辆的审核状态。如果通过,显示“通过”的下载地址,自行下载打印(建议彩色打印)。审核未通过的,检查失败原因,通过页面预留电话及时联系审核部门。
四。注意事项
1.《通行证》用于我市重点物资运输车辆向市外运输医疗防控物资、鲜活农产品、重点生产生活物资、能源物资、进出口货物、邮政快递等物资。
2.对大宗货物或多车多批次的建议,由承运人或当地防疫部门现场统一申请。在Pass的申请表中可以选择多种类型的材料,不需要重复提交。
3.各县(市、区)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联系方式在“德州交通”微信微信官方账号通行证办理平台首页。系统有一键拨号功能,点击联系方式即可拨号。
4.数据提交后,一般在24小时内完成审核,并返回审核结果。在高峰处理期间,系统可能很忙,通行证可能无法及时返回。请耐心等待。如遇特殊情况,请及时与相关主管部门联系,由相关主管部门协调处理。
5.本平台采用信用承诺制。申请人必须保证所填信息真实有效。对伪造通行证、运输重点物资的车辆、人员和企业法人,将依法追究责任,并纳入信用管理。
6.经过路检现场时,向检查人员出示手机上的电子“通行证”和自己打印的纸质版,两者具有同等效力,一致即可通过。
7.从事重点物资运输的人员和车辆应严格执行《道路货运车辆、从业人员和车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南(第三版)》的要求。配备防护和消毒物资,运输全过程严格落实个人防护,全程接种疫苗,定期对车辆进行全面消毒。在途运输人员应积极配合当地防疫人员进行体温检测、扫码检查和核酸认证检查。
8.电话:0534-2583191。
统筹市委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领导小组办公室(总部)
2022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