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住宅设计标准规定4层及以上必须安电梯
为了公共利益和健康安全,四川省住宅设计标准中有哪些必须遵守的强制性条文?在这方面,《标准》很明确:
-阳台栏杆或扶手离可踩踏面的净高不得小于1.10米。相邻空表面底部0.10米范围内不得留有空字。
为什么是1.10米?据起草组专家介绍,从公共安全的角度出发,将阳台栏杆或扶手的净高要求统一提高到1.10m,根据人体重心的稳定性和心理要求来确定。一方面,考虑到现在人均身高普遍比以前高,增加净高要求更有利于安全防护;另一方面也便于统一设计标准、材料模数和立面效果。同时要求空不得留在阳台栏杆或栏杆底部0.1m高度范围内,以防物体坠落。
——新建住宅四层及四层以上或住户入口楼层高度距室外设计楼层超过9m的单元应设置电梯,其中至少有一部电梯可容纳担架。
为什么规定“可以容纳担架的电梯”?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解释,设置这一段的目的,一方面是为了满足家庭突发事件,能够通过电梯进行快速转运治疗,节省患者的宝贵时间,体现人文关怀;另一方面为大型家具搬运提供了可能空的空间,这是提升居住品质的一个重点。
-电梯井和电梯机房不应布置在卧室旁边。
现实中,电梯噪音一直是个老大难问题。对此,《标准》回应,“经调查发现,电梯噪声对居住声环境质量的影响普遍存在。本条作为提高住宅质量和住宅空室内声环境质量的措施,对电梯的安装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公共电梯每层的电梯厅应可通过楼梯间和公共区域直接到达。
——居住建筑厨房和卫生间的通风管道应分开设置。
——住宅厨房、卫生间的污水、废水水平排水管不得敷设在低层住户的房间空内(阳台除外),水平排水管和垂直管不得穿过任何楼层的卧室。
——在居住建筑中,垂直接收两户或两户以上卫生间排水的污水立管应设置专用的通风立管和连接管,排水立管和通风立管应在每层连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