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载是一个严重的现象。在一些城市公交车中,超载是最常见的。公交车基本上远远大于额定载客量,货车也是。另外,货物已经超过规定的总质量,非常危险。那么超载的具体定义是什么呢?边肖通过你的提问带来了“超载超限的定义是什么”的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过多
超限:是指车辆载重超过公路的极限。主要研究的是车辆荷载与公路的关系,特别关注公路的正常使用。超载:指车辆装载货物时超过额定载荷。对超载的核查主要集中在车辆的性能以及由此引起的行车安全方面。
定义
超载和超限是《超限运输车辆在公路上行驶管理规定》实施过程中容易混淆的两个概念。不仅司机知之甚少,就连执法人员有时也难以分辨。
1.超载超限的法律来源或法律依据不同:“超载”一词来源于国务院《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机动车载物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一)不得超过行驶证上核定的载质量……”,第三十一条规定“非机动车必须符合……”。“超限”一词来源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公路法》第五十条,规定“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者汽车轮渡的载重、高度、宽度、长度限制的车辆,不得在限定标准的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内行驶……”。
2.超载和超限标准的技术参数不同:超载标准的技术参数是根据车辆的载重量确定的。比如载重1,000kg以下的小汽车,满载1,200kg就超载了;超限标准的技术参数根据公路设计技术标准确定,不同等级的公路(包括桥梁)设计标准不同。
3.超载不同于超载:虽然两者在货物装载上都表现为超重、超高、超宽、超长,但超载既包括货物装载,也包括旅客超载;但超限只存在于货物运输中,客运没有超限规定。
4.超限超载的执法主体不同:根据国务院《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八条规定,超限超载的执法主体是公安机关;根据《公路法》第八条规定,超限执法的主体是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公路管理机构。根据相关法律的要求,在没有综合执法授权的前提下,公安机关、交通部门或者公路管理机构只能执其法,不能越权。
5.超载与超载的法律责任是不同的:根据国务院《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八十条规定,超载的法律责任包括《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的5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可以在《国务院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八十条规定的罚款或者警告的同时吊扣1个月以下驾驶证。所以超载只是行政法上的法律责任;根据《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超限的法律责任是三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公路损坏的,还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因此,超限具有行政法和民法的双重法律责任。
至于你的问题“超载超限的定义是什么?”,超载超限现象没有得到很大改善,主要是因为城市的需要。因为车辆不多,想上车的人多,不得不闹矛盾。但是最好不要超载超限,因为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你可以咨询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