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2018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考试

感恩父母的句子2022-08-23  8

2022年成都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工作实施规定

成都市2022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实施细则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双降”工作部署,深化成都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考试改革,确保中考公开、公平、公正,促进全市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现制定成都市2022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实施细则如下。

一、招生计划

(一)招生区域管理

全市高中教育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实行分区域管理。未经批准,普通高中不得跨地区招生。2022年,全市有17个招生区域。四川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共同组成一个招生区域(简称“5+2”区域),其余16个区(市)县各作为一个招生区域。

(2)计划的确定

成都市高中各类学校招生计划由成都市教育局统筹管理。我市积极推进普通高中扩容提质工程和中等职业学校提质工程,扩大优质学位供给。

1.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市区(含四川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下同)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报成都市教育局审核发布,由成都市教育考试院公布;民办高中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报成都市教育局审批,由成都市教育考试院公布。其他区(市)县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制定,报成都市教育局备案,由成都市教育考试院公布。

2.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成都市中等职业学校(含省、市、民办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成人中专、技工院校,以下简称中职学校)的招生计划,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成都市教育局备案,由成都市教育考试院公布;成都市以外的中等职业学校根据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和省教育考试院的要求提交招生计划,由成都市教育考试院公布。

3.工作-一般住宿计划。该市职业和普通资助计划由成都市教育局审核下达,成都市教育考试院公布。

4.五年制中高等职业教育[以下简称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含师范教育)]的招生计划。由省发改委、省教育厅发布后,由成都市教育考试院发布。

(3)计划的实施

1.严格执行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公办和民办普通高中要严格执行批准的年度招生计划,不得无计划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提前招生。

2.严格执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各中等职业学校实行“阳光招生”,积极拓宽生源,在保证完成备案招生计划的同时,鼓励结合各校实际扩大招生规模。

3.职业-普通招生计划。按照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要求。

4.五年制高职院校(含师范院校)招生计划。成都市教育考试院收集考生志愿信息后,提交省教育考试院实施。

二。注册

(一)登记对象

2022年成都市所有初中毕业生(含拟以学籍在成都参加中考的非成都户籍毕业生)、在成都市外就读且需要回成都升学的成都户籍初中毕业生、准备升学的往届成都户籍学生均须报名。

(二)报名方式

成都中考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在“成都市招聘考试”(网址:https://online.cdzk.org或https://online.cdzk.com)上进行。

(三)报名方式

1.成都市初中毕业生。

全市所有初中按照属地原则,由所在地(学校地址)所在区(市)县负责组织报名和各项考试。

学籍和户籍都在成都的应届毕业生,在就读的学校就读,参加各种考试。其中,学籍和户籍不在同一招生地区的考生,在报名时必须选择并确定招生地区(其户籍所在地的招生地区或其学籍所在地的招生地区)。市属(直属)学校应届初中毕业生的入学区域为“5+2”区域或户籍所在地的招生区域。成绩公布后,考生按照报名时选择的地区政策填报志愿,升入高等学校。

原则上,户籍在成都、户籍不在成都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应回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中考。考生如需在成都参加中考,可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到就读学校报名,参加各种考试,按成都市招生政策升学。如果考生考试结束后想回居住地,应在报名前咨询居住地的入学考试政策。

2.成都市户籍初中毕业生在成都市外就读。

成都市户籍初中毕业生在成都市外就读,需要回成都市升学的,在其户籍所在地的区(市)、县招录机关报名,参加各项考试。

3.往届学生在成都注册

具有成都市户籍的往届学生,在其户籍所在地的区(市)、县招录机关报名,参加各种考试。

三。考试

本市中考实行“六统一”,即统一考试科目和时间、统一试题、统一参考答案和评分参考、统一考试方式、统一组织评卷、统一公布成绩。

(一)考试科目和时间

2022年中考统一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体育六科,其中物理、化学包括实验操作考试。体育考试和理化实验操作考试的具体时间和安排另行通知。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统考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2)试卷要求和评分方法

1.试卷要求和组成

中考各科试卷严格依据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坚持“五育并举”,坚持“以德育人、指导教学、服务学生全面发展”的理念。既要注重对基础知识和技能的考查,又要注重对思维过程、创新意识、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的考查。

试题(包括副题、有考试内容的答题卡、英语听力u盘,下同)和参考答案在启用前属于保密事项。评卷过程中根据评分标准制定的评分标准和评分规则,在开标前属于保密事项,开标后3年内作为内部资料不能公开管理。考生答案(包括答题卡和答题卡)在成绩公布前按国家秘密事项管理,成绩公布后按内部资料管理。

语文、数学、英语试卷分为A卷和B卷,A卷满分100分(含英语听力考试30分),B卷满分50分;物理分为A卷和B卷,A卷满分100分(其中笔试85分,实验操作15分),B卷满分20分;化学只有A卷,满分100分(其中笔试85分,实验操作15分)。所有笔试均为闭卷考试。

2.评分方法

考生成绩包括毕业成绩和入学成绩。

毕业成绩只是A卷的成绩,是以成绩的形式呈现的。成绩分为A(优秀)、B(良好)、C(及格)、D(不及格)四个等级。各年级的标准由成都市教育局确定。

升学成绩以分数形式呈现,满分710分,具体为:语文、数学、英语A、B卷成绩之和,各满分150分;物理:A级×50%+B级,满分70分;化学:A级×50%,满分50分;体检结果,满分60分;同时,道德与法治、历史、生物、地理的毕业成绩按照A等20分、B等16分、C等12分、D等8分、缺考0分计入联考成绩,各20分满分。物理、化学计入联考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总成绩合成后,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不保留小数位数。

(三)考试组织

考试由成都市招考委和成都市教育局统一领导,各区(市)县招考委和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原则上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进行。

四。阅卷

实行全市统一远程网上阅卷。成都市招考委、成都市教育局统一领导,成都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管理,各区(市)县组织实施。评卷点按照统一标准设置和管理。

考生被告知他们的考试结果,他们可以申请复查他们的考试结果。

五、综合素质评价

根据《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成教函〔2019〕95号)要求,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初中的具体实施,在九年级下期(4月中旬前)完成。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将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依据。

六。自愿填写

成绩公布后,各区(市)县招录机关、毕业学校、报名点组织考生网上填报招生志愿。“5+2”地区考生网上填报所有升学志愿;其余学习地区考生填报第一批志愿,五年制高职院校(含师范)志愿和中职学校网上志愿,其他志愿按当地要求填报。志愿填报截止后,不再填报或更改志愿。

报考市人力社保局综合管理的技工院校的学生,除上述方式外,可直接到相关区(市)县人力社保局和技工院校设置的报名点报名。

七。有指标的学生到校

普通高中学生2022指标实施办法另行通知。

八。备案和承认

按照《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成都市教育局〔2018〕4号)要求,我市实行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基础,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中考录取模式,在成都市招考委、成都市教育局统一领导下, 并由成都市教育考试院及相关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1)录取批次

1.“5+2”地区

“5+2”地区高中统一录取按顺序分三批进行。前一批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批次录取。

第一批:按顺序分为7类,依次为第一类“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高层次人才子女、合格一线医务人员子女”;第二类“青年飞行空实验班”;第三类“目标到校生”;类别4“校园足球课”;第五类“艺体类人才”;第六类“成都市非‘5+2’地区招生计划”;第七类“项目班”包括公办普通高中项目班、民办普通高中项目班,部分郊区新城普通高中面向“5+2”区域招生计划。在本批次录取中,被前一类别录取的考生不参加后一类别的录取。

第二批:省级示范普通高中,经批准的公办和民办普通高中。

第三批:市级示范普通高中、普通高中、民办普通高中、职业与普通教育班、中等职业学校。这批学校可以同时报,其中中等职业学校面向全市招生。

五年制高职院校(含师范院校)计划面向全市招生,单志愿同时报,由省教育考试院录取。

2.其他招生领域

其他招生地区的录取批次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确定。

(2)普通高中入学

1.“5+2”地区

“5+2”区域普通高中由成都市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

中考成绩通知时,划定并公布“5+2”区域省级示范普通高中填报志愿指导线、普通高中最低投档线、职教普班录取指导线。参加第二批录取的学校(含公办和民办普通高中)均通过填报网上志愿指导的方式在省级示范普通高中录取。参加第三批录取的学校(含公办和民办普通高中)在普通高中最低投档线录取。所有参加第三批录取的职业和通识教育项目均在职业和通识教育项目网上录取指导中报名。

第二批和第三批普通高中(含公办普通高中、民办普通高中和职业普通班)各有5个志愿,录取分一段投档。每段按照1-5个志愿的顺序进行报名。原则上备案比例为1:1。如果换档的最低分数是相同的分数并超过换档比率,换档比率应基于以下原则:

根据《成都市优待成都市工匠十项政策措施实施办法》(成工改办〔2021〕7号),成都市工匠子女优先投档;候选人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中,市级以上“新时代好少年”、“劳动奖章”、“劳动能手”获奖记录优先。未按要求完成现实记录、考试作弊、校园欺凌等的考生。初中期间,等等。

以上条件相同的,按语文、数学、英语入学成绩之和由高到低排序。如果这个分数相同,按照语文、数学、英语、物理的B卷分数之和从高到低排序。如果这个分数相同,就按照运动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果还是一样,研究后再处理。

普通高中录取未完成计划将统一向社会公布,统一网上填报志愿,由学生根据自己的喜好进行录取。

2.其他招生领域

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等6个招生区域的录取工作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其中普通高中学生由成都市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其他招生地区普通高中录取工作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3)中等职业学校入学

在成都市招生的各类中等职业学校,由成都市教育考试院组织按规定办理录取手续。

九。奖励政策和资格考试

(一)五年制高职(含师范)、中等职业学校录取加分政策和资格审查

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含师范教育)和中等职业学校加分政策和资格审查按省招考委有关规定执行。

(二)全市普通高中和职业教育班录取加分政策和资格审查

1.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加5分。成都市委统战部负责资格审查。

2.台湾省省籍考生,加5分。成都市委统战部负责资格审查。

3.符合条件的留学人员有未成年子女陪同,加5分。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审查。

4.军人子女优待办法按有关政策执行,由成都警备区政治办公室负责资格审查。

5.因公牺牲的公安英雄和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的优待办法按有关政策执行,由成都市公安局政治部负责资格审查。

6.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优待办法按相关政策执行,成都市应急管理局负责资格审查。

7.各单位(部门)负责上述加分政策的宣传解释,考生和家长应提供的材料,以及申请和审核的流程。考试应于5月底前完成,正式名单(包括报名号、身份证号、照顾类别等考生信息)应于5月31日前以公函方式发送至成都市教育局。成都市教育局审核后,由市教育考试院进行公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资格审查单位(部门)反映,逾期不予受理。资格审查单位(部门)应在3个工作日内反馈审查结果,同时将需要更正的信息告知市教育局,由市教育考试院公布执行。

8.在录取中,考生符合多项加分政策的,只享受一项最高分的加分。

十、加强学籍管理与入学考试的衔接

各区(市)县必须严格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和成都市教育局的相关文件。所有初中的初中毕业生都要报名参加中考。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后,各区(市)县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初中毕业生入学信息。市教育局将把各区(市)县上报的报名数据和录取数据作为计算初中巩固率和高中升学率的依据,作为高中阶段各类学校管理的基础信息。

XI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招生纪律

各区(市)县招生委员会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保证各项规定的落实。

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招生机构、毕业学校和招生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十个严禁”纪律,做到学校招生条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方式、收费标准和招生结果“八公开”。各类学校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确保学生顺利完成义务教育,切实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毕业学校不得在志愿指导上误导考生,严禁有偿招生。

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招生机构、毕业学校和招生学校要加强政策宣传,及时向考生、家长和社会做好宣传工作。招生宣传不得妨碍初中教育教学,严禁诋毁其他学校和其他各类教育。所有公办和民办学校不得举办自主招生考试,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登记学生信息和承诺入学。

对在学籍管理、中考报名、考试、阅卷、志愿填报、录取等方面存在违规行为的,将按有关规定从严惩处,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十二。其他

“5+2”地区以外的,由区(市)县招考委、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施细则,制定本地中考实施细则,于2022年4月1日前报成都市招考委、成都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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