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指南
最新消息:2021年10月8日后,原规定“职工及其配偶在本市无房,在四川购房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受户籍和工作地点限制”调整为在德阳、眉山、资阳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受户籍或工作地点限制。
在德阳市、眉山市、资阳市行政区域外购买住房时,住房地址应与职工或配偶户籍或工作所在地的地级行政区域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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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条件
1.申请人须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且为所购住房的产权人或共有人。
2.申请人必须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
3.申请人及配偶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包括住房公积金缴存地)
4.提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手续。
5.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他条件。
6.在本市以外的公积金中心(异地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以向成都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