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先还后贷”转公模式所需信息:
第一步,申请确认商转公贷款,并提供以下资料:
(1)申请人应填写《东莞市商转公贷款确认函发放申请表》原件;
(2)申请人及抵押房屋的共有人填写《东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原件;
(3)申请人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谈话原始笔录;
(4)申请人及其配偶分别填写授权委托书原件;
(5)申请人和抵押房屋产权人的身份证原件;申请人与抵押房屋产权人的结婚证,申请人家庭成员的常住人口登记卡原件及复印件;
(6)抵押房屋的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7)商业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8)商业贷款本金余额的原始证明文件(由原商业贷款银行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对账单);
(9)申请人活期收款账户原件及复印件。
第二步:还清商业贷款后,提供以下资料:
(一)申请人或者配偶的身份证件原件;(谁提交资料并提供身份证原件)
(2)公积金中心出具的东莞商转公贷款确认函原件;
(3)结清证明原件(如果是纯公积金贷款,由原商业贷款银行提供)或原商业贷款提前部分还款证明原件(申请提供二阶房贷(即商业转公积金组合贷款))。
备注:1。如果申请人婚后变更为公有制,即使是婚前购买的房产,也将被界定为婚后的房产所有人。
2.第一步,双方都填好了申请表。第二步,其中一人可以提交信息。
2。将企业转为公有的“贷款转贷款”方法所需的信息:
(1)申请人和抵押房屋的共有人分别填写《东莞市商转公贷款申请表》原件;
(2)申请人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谈话原始笔录;
(3)申请人及其配偶分别填写授权委托书原件;
(4)申请人和抵押房屋产权人的身份证原件;申请人与抵押房屋产权人的结婚证,申请人家庭成员的常住人口登记卡原件及复印件;
(5)房地产证(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6)商业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7)商业贷款本金余额的原始证明文件(由原商业贷款银行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对账单);
(8)个人活期归集账户原件及复印件(借款人名下公积金贷款归集/还款账户的开户行及范围要求内的银行储蓄账户);
(9)保函原件。
【注:在东莞申请贷款时,在其他城市缴存公积金的职工,需要提供缴存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详见附件,缴存时间以证明中的“最近连续缴存时间”计算。员工如有异议,请附缴费明细以供计算)和同意暂缓提取公积金的承诺函(一式两份)。】
[备注:商业转对公的“先还后贷”和“贷转贷”的贷款金额可以借款人的名义划入除深圳以外的广东省内开户行的储蓄账户(无需划入借款人原商业贷款还款账户)。如果借款人原商业贷款还款账户的开户银行不在我中心“公积金贷款归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