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鼓励退休人员服务乡村振兴方式+支持政策
根据《长沙市鼓励退休人员服务乡村振兴实施办法(试行)》,长沙市鼓励退休人员服务乡村振兴的主要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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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包括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和本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年龄在7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服务模式:
1.鼓励和支持退休人员在本市农村创办、领办、联合经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2.鼓励和支持各领域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回乡创业,支农、支教、支医,开展常态化服务,并获得相应报酬。
3.选拔一批退休专家担任各级科技特派员。
4.鼓励和支持有党建经验的退休人员回乡,担任村党建指导员或第一书记。
支持政策:
1.允许回乡创新创业的退休人员与当地农民合作重建自有住房,或租赁农民住房进行改造重建。设立十大返乡创业银发人才资助项目,并给予资助。
2.对支农、支教、支医、驻村担任党建指导员或第一书记的退休人员,由区、县(市)给予生活、交通补贴,并妥善安排住宿享受其服务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