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人员申请成功后2个工作日内,市经办机构审核申请,次月第一个工作日 ,失业救济金在15日前发放到申请人。
注:
市民卡银行账号无法自动获取的,发放到本人提供的银行账号。
提示:
1.如在社保系统登记的身份证号码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请到区、街道的市民卡办理网点修改后,再申领失业保险金。
2.申请人可在审核后查询申请是否成功,但如果“我的南京”app申请失败,请咨询各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