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申请芙蓉区公租房之前,需要了解芙蓉区公租房的申请条件、申请材料等信息。以下是芙蓉区公租房申请指南:
申请条件:
1、本市城镇户籍申请对象分为家庭申请人和单身申请人。
家庭申请人是指已婚家庭(包括离异或丧偶有子女的单亲家庭);单身申请人是指离婚、丧偶或未婚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
2.新就业无房职工
3.农民工
加工材料:
1.本市城镇户籍申请人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1)一般申请人应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①申请人填写的申请表;
②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
③结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离婚判决书;丧偶的提供死亡证明或户籍注销证明;
④低收入单身申请人应提供区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的因特殊困难急需救助的材料;
⑤审计部门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
(二)市级以上棚户区、新区改造等重点项目中的被征收私房、公房住户、被征收住房关系人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①申请人填写的申请表;
②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
③结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离婚判决书;丧偶的提供死亡证明或户籍注销证明;
(4)市征收办备案的房屋征收补偿协议;
⑤审计部门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
被征收公房承租人及其关联方需提交的资料:
A.直接管理公共住房
A.长房集团下属管理单位提供的公房租户名单;
B.长房集团下属管理单位与征收部门签订的补偿安置协议;
C.长房集团下属管理单位与承租人签订的补偿安置协议;
D.直管公房租赁证。
B.有自我管理房屋的住宅单元
A.产权单位提供的公有住房承租人名单;
B.产权单位与征收部门签订的补偿安置协议;
C.产权单位与被征收员工签订的个人补偿安置协议;
D.产权单位出具的职工租住本单位公有住房的证明。
2.新就业无房职工须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一)申请人填写的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
(3)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4)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
(5)申请人非本市市区户籍的,应当提供有效的本市市区居住证;
(六)审计部门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
3.外来务工人员应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一)申请人填写的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
(3)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
(四)审计部门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
1.申请人提出申请;
申请人须携带申请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户籍不在本市市区的,为工作单位所在地),居委会领取申请材料并上报街道办事处。
2、经区住房保障部门审核符合规定条件的予以公示;
街道办事处应当对申请材料进行核实。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申请对象的核查信息发送至当地派出所、国土资源局、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房集团等单位。经相关职能单位核实后,进行初审和公示,然后将资料提交区住房保障部门审核,报市住房保障部门审批和公示。
3.对审批通过者进行登记,发放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证书;
4.排队等候。
补贴标准:
1。补贴标准:
现行租房补贴标准为:28/月/平方米,人均保障面积15平方米,一个家庭总保障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
2。梯度补贴原则:
对不同困难程度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给予梯度补贴。低收入、低收入和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每平方米租赁补贴分别为租赁补贴标准的90%、80%和50%,即:分别为25/月/平方米、22/月/平方米和14/月/平方米;每户每月补贴金额不足300元的,补足至300元。
租赁补贴发放金额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租赁补贴发放金额=家庭补贴标准X(保障面积-保障家庭现有住房建筑面积)
3。其他条款:
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的租房补贴标准为14/月/平方米,累计补贴期限不超过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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