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用人单位和本人每满一年领取两个月失业保险金,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所在单位已缴纳失业保险费,但未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按缴费年限一次性发给1个月当地法定最低工资标准60%的生活补助费。补贴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四个月。
但农民合同制工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个人部分的,享受与城镇失业人员同等的失业保险待遇(第十九条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