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医保报销指南
现金报销
报销对象:未在定点医疗机构办卡的无锡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待处理材料的详细信息
1.社会保障卡、门诊病历或处方、有效票据、出院记录或诊断证明、费用明细清单;2.参保人及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3.被保险人及代理人银行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4.以下材料按报销类别提供:
①异地安置人员需提供“异地体检证明”;
②转入住院病人需提供《无锡市医疗保险转出审批表》;
③门诊抢救转医院的,提供医院出具的抢救证明;
④特殊疾病门诊治疗需提供《无锡市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门诊治疗登记表》和《防排斥鉴定表》。
⑤外伤人员需提供:10对1工作登记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交警调解附随赔付协议、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车辆交强险赔付材料。
处理流程
1.申请人(代理人)到窗口办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现金报销;
2.青年人员受理申请后,审核资料和医疗费用,计算好待遇以备审核;
经办人打印结算单据,申请人(经办人)签字确认后,支付相关报销待遇。
处理时限
即时处理(大型疑难案件30个工作日)
处理地址
无锡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经办各区经办窗口。
附:
其他定点医院可以在医院直接刷卡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