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全市疫情防控工作已经到了最蓬勃的关键阶段。为全面落实中央和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有效协调疫情防控与恢复经济社会秩序,加快我市企业复工复产步伐,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就相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是坚决杜绝必要防疫以外的复工条件和要求。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广大企业自觉响应政府号召,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努力克服自身困难,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共同构筑我市疫情防控“四道防线”。各镇街(园区)、各部门要坚决纠正偏颇、极端做法,在严守投入风险的前提下,彻底清理企业复工超出必要防疫的条件和要求。明确企业防疫措施落实到位才能复工复产,不得人为设置各种前提条件。
二、坚决杜绝“关起门来”的一刀切做法。各镇街(园区)、各部门要根据疫情发展变化,及时优化调整各项防控对策措施,切实推动企业复工复产。要落实人力,充分利用网格化管理服务体系,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帮助企业用好复工复产指导手册,落实岗位、食堂、职工宿舍等各项防控措施。督促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完善日常清洁、消毒、通风、温度检测等制度,鼓励条件不足的企业创造复工基本条件。对防控和生产安全隐患,要指导企业迅速整改,普及防疫知识,及时保障复工防疫物资,不能简单关停。
三。坚决杜绝层层加码的社会防控措施。城镇、街道(园区)和社区(村)、小区等。不得采取封路、围挡等措施阻碍企业物流车辆和农民工出行车辆正常通行;对原租住农民工进行必要的信息登记和体温检测后,未发现异常的应全部放行。不得对解除集中医学观察或者家庭医学观察的人员采取歧视性措施。非疫情重点地区新增农民工要切实保障其正常的生产生活需求,如居住、交通等。,而不应该“冲出来”。坚决杜绝农民工“回不了家,上不了班,路也没办法”的现象。
四、全面加强各级扶持政策的落实。各镇、街道(园区)、各部门要打通服务企业的最后一公里,全面优化政务服务,优化业务流程,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要落实国家帮助企业渡过难关的系列重要福利,落实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阶段性减免政策,加快推动企业恢复生产;要落实好“支持企业复工复产20条”等省级措施,突破关键环节,确保企业复工复产;要落实市政府“帮企扶企15条”和“促进职工早日复工、企业复产10条”政策,全力推进复工复产。
五、着力解决企业恢复生产的突出问题。各镇、街道(园区)、各部门要深入调研,创新帮扶措施,解决企业复工复产面临的就业难、扶持难、物流渠道等突出问题,多出实招、硬招。要为重点企业、重要项目提供有针对性的“一对一”个性化服务;要加大力度促进中小企业恢复经营,重点帮助企业做好招工和生产工作,鼓励和支持企业抓住优先恢复生产的机遇,努力把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降到最低。
东莞市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