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社区食堂运营主体申报指南
太原市民政局关于太原市社区食堂经营者申报的通知
县(市、区)民政局、社区中心,各有关单位:
社区食堂是关乎社区居民切身利益的民生实事。为了促进社区食堂的持续健康发展,正在面向社会开展社区食堂经营者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申报社区食堂经营主体,应当是在太原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餐饮企业或社会组织,具备餐饮服务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资质,有经营快餐或食堂的成功经验,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安全生产事故,无负面舆论和不良社会信用记录。具有优质品牌和丰富管理经验的餐饮企业被列入太原市社区食堂经营者指导目录。
二。应用时间
2021年5月21日起申报。
三。声明方法
申报单位登录太原市社区食堂经营者网上申报平台(http:hmxm.izhsq.com/sqst/systrem/login)进行报名。登录后,就可以按照相关流程操作了。
四。资格考试
申报太原市社区食堂经营的企业或社会组织工作人员携带经办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企业(事业)法人登记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提交县(市、区)民政部门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报送市民政部门审核,审核通过的企业或社会组织编入太原市社区食堂第三方经营主体指导目录,并在太原市民政局网站公布。未列入指导目录的企业或社会组织不得经营社区食堂。
五、咨询电话
0351—4684998
依恋。文件
太原市民政局
2021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