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青浦人才公寓续租须知
(1)续租时:工作单位无变动的,首次申请时取得的人才身份证明文件仍然有效。工作单位变更的,需要到区人才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2)续租对象应提供居住证、积分通知书、社保证明等。首次申请时承诺(以首次申请时承诺书为准)。如果不能提供,则不续租。
(3)仅在《青浦区人才公寓供应实施办法(试行)》正式发布实施前,首次申请时已提供居住证积分通知书(无人才认定)的申请人,在办理续租时可继续提供该区居住证积分通知书或人才认定相关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