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年龄要求(幼儿园+小学+中学+大学)
子女教育年龄要求专项附加扣除(幼儿园+小学+中学+大学)
专项附加扣除子女受教育年龄要求:3周岁-博士(学前教育-全日制学历教育)。也就是说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本科,研究生都可以。
具体要求:有子女的家庭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1.扣除后当年已满3周岁且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儿童;
2.扣除年份,孩子正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
注:申报时要填写“子女教育信息”。
现教育阶段:有四个阶段,分别是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和高等教育。同一教育阶段的孩子只能收集一条信息。如果同一个孩子上了更高一级的学校,转到另一所学校,等等。在一个扣除年度,比如小升初开始,纳税人要变更信息。这种情况下,纳税人可以更改发生的月份,如实修改信息,也可以在年末12月份确认信息时修改。
开始和结束时间:
(1)学前教育:从儿童年满3岁的月份到上小学的前一个月;(2)全日制学历教育:从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和高等教育的当月起至教育结束当月止。
学前教育阶段:不一定要孩子满三岁才填。如果扣除后今年内孩子即将满三岁,可以在孩子满三岁前提前填写相关信息。孩子满三岁的当月可以享受抵扣。
受教育结束时间:当孩子因就业或其他原因不再享受全日制教育时填写,否则请不要填写。子女教育结束后的次月起,不能再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当前留学国家(地区):如有变更,无需填写两行,可直接变更为变更后的国家地区;如果选择学前教育阶段,如果孩子上过学,选择就读的国家(地区),如果孩子没上过学,填写自己的国家(地区)。
现就读学校:同一教育阶段转学的,不需要分两行填写。可以把原学校改成改了的学校;在学前阶段,可以填写接受学前教育的机构名称,也可以不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