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优惠卡前建卡所需文件
申请前,申请人应在住所完成备案建卡工作。
(一)退伍军人材料
(1)身份证;
(2)户口本;
(3)复员军人身份证明材料,如转业证、退伍证、部队退伍证、复员证等;
(4)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立功材料及其他需要的材料或证明。
(二)殉难者、殉职士兵和阵亡士兵遗属的材料
(1)身份证;
(2)户口本;
(3)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病故军人证明书等。;
(4)与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关系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户籍所在地村(社区)居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户口簿(申请人与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关系在同一户口簿)、出生证明等。
二。退伍军人等优抚对象完成备案建卡后申请优抚卡所需资料
(一)申请时需要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
(2)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电子证件照,白底(规格为352像素(宽)*440像素(高),JPEG格式,分辨率300DPI,尺寸20k-50K)。
(二)委托他人申请需提供的材料
除了申请人的身份证和照片,还需要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和书面委托书原件。
书面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委托理由、委托事项、委托人与受托人的关系、受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等内容。,并由客户亲自签署。
(3)监护人申请需提供的材料
除申请人身份证和照片外,还需提供监护人的身份证和监护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户口簿、监护公证书、出生医学证明,或被监护人所在单位、居住地村(社区)居委会或人民法院指定的监护人的证明材料。
(四)户籍不在本省的人员
户籍不在本省的人员,需要办理常住户口所在省出具的优待证的,除提交上述相关材料外,具体材料要求以常住户口所在地退伍军人事务部的相关规定和批复为准。
三。优惠卡申请和咨询渠道
符合条件的人员可通过现场申请、网上申请、户籍等方式申请。请根据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避免堆积申请。
申领优待证的相关政策可咨询当地退伍军人事务局、退伍军人服务中心(站),也可登陆微博、微信微信官方账号、贵州省退伍军人事务办公室官网查询。
四。贵州省退伍军人事务办公室联系方式贵州省退伍军人事务办公室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林城西路盘江集团A栋2-4楼。
公交路线:地铁1号线、2号线临城西路站D口下车,209路、263路、k263路公交在出入境管理大厅站下车
办公电话:0851—85160021 85160024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子邮件:gzstyjrswt@163.com
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林城西路77号盘江集团A座2楼204室
邮政编码:550081
五、老兵优惠卡申请说明
1.退伍军人和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等优抚对象,原则上应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退伍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不在户籍所在地居住的,可以向居住地乡镇(街道)的退伍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
本办法实施后,安置地退伍军人事务部门接收退伍军人时,可根据对象本人意愿完成申请。
监护人应当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申请。
2.符合申请两种优惠卡条件的申请人,可根据本人意愿申请其中一种。
对于具有双重或多重身份的对象,其相关身份被写入优惠卡芯片,可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优惠服务。
3.申请人可申请由户籍所在地或常住户口所在地的省份发放的优待证。
申请由常住户口所在省出具的,应符合常住户口所在省(区、市)退伍军人事务办公室(局)的相关规定。不符合常住户口所在地省(区、市)退伍军人事务厅(局)有关规定的,可根据申请人意愿,转入申请户口所在地省份发放优待证。
4.在申请之前,申请人应该先提出申请。
完成备案建卡后,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在线申请,也可向户籍所在地或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街道)退伍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
5.如本人申请,需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近期1寸免冠电子照片等相关证件或材料。
委托他人申请的,受托人还应当提供受托人的居民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文件或者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