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天河区生产疫情防控应急保障物资企业奖励申报指南
策略内容:
2月13日,天河区正式发布《》第七条【应急保障】:
疫情期间,对恢复生产消毒用品、药品和急需医疗器械等疫情防控应急物资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
适用对象:
疫情期间,恢复生产消毒用品、药品和急需医疗器械(红外测温仪、口罩、防护服、手术衣、护目镜)等疫情防控应急保障物资的企业(转产企业除外)。
申请流程:
(1)企业提交奖励申请表等申请材料。
(2)奖励企业名单由区科技和信息化局按程序进行公示。公示后无异议的,拨付资金。
联系方式:
信息部,电话:38623113,邮箱:th_gxk@163.com
材料下载:
企业复工复产防疫重要物资奖励申请表
本政策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疫情结束后3个月。享受该政策支持的企业,可享受国家、省、市出台的相关扶持政策及区内其他政策。本政策措施由天河区发改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