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浦市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备案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
1.微型客车租赁企业登记表(附件1);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本市固定经营场所的产权证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企业服务结构、管理和服务人员花名册(姓名、职务、电话);
6.运营管理制度、服务规范、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文本(加盖单位公章);
7.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8.荔浦小型客车租赁企业及车辆信息表(附件2);
9.企业备案承诺书(附件3);
10.从事分时租赁业务的,还应出具信息数据交互和处理能力证明材料,分时租赁车辆调配人员花名册(姓名、职务、电话)。
以上申请材料包括营业执照、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房屋租赁合同、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经受理窗口审核后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