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办理离婚在哪里

民国之逆光日记2022-08-13  12

佛山离婚证补办条件及材料

处理条件:

1.有男女一方向佛山市户籍公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或原在佛山市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的婚姻登记;

注:一方或双方为现役军人的,可到现役军人驻地、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或其他非现役军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办理(暂不实行现役军人跨地区婚姻登记)。

2.婚姻当事人依法办理离婚登记,仍保持婚姻状况(再婚当事人不能申请补领离婚证);

3.当事人遗失、损毁婚姻登记证或者证件信息有误的。

加工材料:

1。内地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

相关要求:

①核对原件,提交复印件(复印件格式: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面在同一张A4纸上的同一面)。

②当事人提交的户口簿应包括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并按规定加盖户口专用章和户口登记日期。

注:家庭户口需提供完整的户口簿。当事人不能提供集体户口的户口本首页的,可以提供加盖户口本保管单位公章的首页复印件和本人页原件。当事人提供的集体户口常住人口登记卡(表)上有家庭住址、当事人个人信息、户籍专用章等内容的。,无需提供集体户口簿首页复印件或加盖公章。

③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中有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的,可不提供原件。

④军人不需要提供户口簿。

2。婚姻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或盖章的婚姻登记档案,原件1份。

备注:由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或婚姻登记机关出具。

3。补办离婚证的一方提交2张2寸(3.5cm*5.3cm)单身近期正面半身免冠红色照片。

其他要求:

①最近6个月拍摄;

②正面像,头面部不歪斜或侧翻,头发不遮挡五官;

(3)不戴有色眼镜、婚纱、头饰、帽子,少数民族当事人是否免冠;

④不要穿露肩或吊带上衣;

⑤照片要同底板,红底;头像要占照片的2/3。

⑥婚姻登记机关可以拒绝使用婚纱照、剧照、艺术照、浓妆照、夸张表情和佩戴有损严肃性的服装配饰的照片。

4。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原件2份。

备注:当事人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当着宣誓监督人的面填写并按手印。

5。军人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时,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

①团级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原件(复印件1份);

②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学生证、士兵证、退伍证、退伍证等军人身份证件,应领取原件(复印件1份);

③《居民身份证》,核对原件,领取复印件(复印件1份)。

(4)书面陈述,原件1份。

备注:

退伍军人或复员军人持有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上的姓名、出生日期与婚姻登记档案记载一致。婚姻登记档案中“身份证号”栏填写军人身份证号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婚姻登记机关提供。

⑤婚姻登记档案记载的信息与现身份证记载的信息为同一人所有的证明,原件1份。(备注:1。退伍、复员军人持有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上的姓名、出生日期与婚姻登记档案中的记载不一致的,应当提交退伍或者转业前所在单位、现人事档案保管部门或者户籍部门出具的证明,或者婚姻登记机关查验的其他有效证明材料;2.由当事人提供。)

⑥团级以上部队出具的证明,原件1份。(备注:1。核对原件,提交复印件;2.军人提供(现役军人所持身份证件上的姓名、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或者军人身份号码与婚姻登记档案记载不一致的)。)

6。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

委托时应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当事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委托书应当载明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承办机关、当前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托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客户还应提交其身份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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