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标准
A类人才(含承担我市国家(国际)重大战略项目的特殊人才)实行“一人一策,一事一议”。
B类人才购房补贴标准为购房金额的50%,最高100万元;
C类人才补贴标准为购买金额的50%,最高70万元;
D类人才补贴标准为采购金额的50%,最高40万元。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分别资助15万元和10万元,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