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人才购房补贴如何发放 附补贴标准
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人才办”)认定的A、B、C、D类高层次人才住房补贴发放方式:
住房补贴分三年发放,第一年核定总额的40%,第二年和第三年核定总额的30%。领取第2-3年住房补贴,申请人应在确认人才经济工作后,于每年10月底前发放。
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购房补贴发放:
原则上按年发放,发放时间为每年第一季度,发放上一年度购房补贴资金。
补贴标准:
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享受一次性住房补贴,补贴金额分别为15万、10万。
A类人才(含承担我市国家(国际)重大战略项目的特殊人才)实行“一人一策一议”。
B类人才购房补贴标准为购房金额的50%,最高100万元;
C类人才购房补贴标准为购房金额的50%,最高70万元;
D类人才购房补贴标准为购房金额的50%,最高4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