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信息变更指南
济南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信息变更指南
一、政策内容:
人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根据《通知》(人社部发〔2019〕84号)有关规定,参保人性别、民族、居住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发生变更时,县级社保机构应当允许参保人通过互联网服务渠道或线下服务渠道直接填写最新信息进行变更,无需审核。参保人姓名、出生日期、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发生变更时,县级社保机构应当允许参保人通过互联网服务渠道申请,填写新的登记表,上传变更后的有效身份证件办理变更或者携带变更后的有效身份证件通过线下服务渠道当场办理变更。县级社保机构通过数据比对对变更申请进行审核,并自收到变更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审核结果告知参保人。批准的,应当同时在信息系统中确认,并留存新的登记表和有效身份证件。
二。更改条件:
被保险人登记的性别、民族、居住地址、联系电话等非关键信息或者被保险人姓名、出生日期、有效身份证件等关键信息发生变更的。
三。更改程序:
参保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户籍所在地解珍人社局或县级社保机构申请变更,当场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登记表》。审核通过的,在社保业务系统中进行确认,并保留新的登记表和有效身份证件。
四。申请材料:
被保险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居住证、外国人护照)。
五、办理渠道:
街道人社机构或县级社保机构。
六。政策咨询:
县级社保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