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莞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33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公益性事业单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和《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的办法》(任栋社发〔2019〕65号),拟引进高层次人才106名,紧缺专业人才20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介绍对象
对象是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高层次人才是指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人才,紧缺专业人才是指我市急需的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才。
二。注册条件
1.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无参加国家禁止的有组织活动的记录;没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2)对医疗卫生事业感兴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3)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较强的专业技能和语言表达能力,能够胜任工作;
(4)符合引进岗位的要求(见附件1);
(5)无犯罪记录;
(六)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或者其他不符合事业单位引进条件的人员,不予受理报考;
(7)本科生、现役军人和其他按规定不能报考的人员不能报考。
2.特定条件
(1)学术要求
学历和学位以毕业证和学位证为准。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
(2)专业要求
考生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必须与职位表要求的职称相符合。在省外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应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否则视为无效,取消引进资格。
(3)年龄要求
高层次人才年龄要求不超过50周岁,紧缺专业人才不超过45周岁。岗位要求年龄在50以下的,出生日期为1972年5月9日及以后;岗位要求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出生日期为1977年5月9日及以后;诸如此类。
三。介绍程序
(1)注册
1.注册方法
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每个申请人只能申请一个职位。下载并填写《东莞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紧缺专业人才申请表》(附件2),连同电子版简历及报名所需资料,发送至应聘人员的应聘邮箱。
2.通过注册提交的信息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国(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3)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工作经历证明(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6)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两张。
以上材料必须真实有效。现场参加技能考核时,提交报名材料原件进行核查。如果你不能提供原件,你将被取消资格。
3.报名时间:2022年5月9日至11日。
4.报名电子邮件地址:见附件1。
(二)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负责资格审查,市卫生局认可资格审查结果。用人单位应当将资格审查情况告知考生,并将技能考试的时间、地点告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
(3)技能评估
按通过资格审查的实际人数计算。考生须携带考核通知书和身份证,按照通知的考核时间、地点参加考核。考核采取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采用百分制,80分为合格分数线。
参加考核时,各考生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措施,主动向现场工作人员出示悦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色码和核酸阴性证明,接受体温检测,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
(5)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拟引进岗位人数确定等额体检人选。用人单位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体检。
(6)调查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细则(试行)》进行考察。相关检查项目如下:
1.进入考察阶段的申请人需提供有效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学历学位证明等材料。
2.考察阶段,会对考生的个人档案进行审核。个人档案丢失或个人档案严重缺失,无法确认职称的,按不合格处理。
(7)宣传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并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莞市卫生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8)补充资金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或因公示中发现的聘用问题等原因出现拟聘用岗位空的,用人单位可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法》第二十七条执行。
(九)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拟聘用人员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按有关规定程序和有关权限报批聘用,纳入编制管理。
拟聘用人员被判定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效;评审无结论或投诉一时难以核实的,暂缓聘用,待核实结论后决定聘用。
用人单位应当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少于3年,试用期1年,1年期满后正式聘任。就业后,除非有法律法规,三年内不得辞职;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本岗位要求,单位不同意调整岗位的,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四。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严格按照公告和岗位要求报考。如个人条件与报考要求不符,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2)未通过入职背景调查的,取消录用资格。
(三)申请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资格或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变造有关证书、证件和资料,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考生的;
2.考生在考核、体检、考察过程中作弊的;
3.期限届满前受到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检查的;
4.有犯罪记录或者其他不适宜从事医疗卫生行业的记录;正在受刑事处罚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
5.近两年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体检或考察的人员,被发现有违纪行为的。
6.申请和转让材料不符合要求的;
7.就业后构成回避关系;
8.其他不符合我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情形。
联系电话:0769-23281199;
联系人:张老师。
附件1:东莞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2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岗位一览表。文件格式
附件2:东莞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紧缺专业人才申请表。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