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条件
大型客车以外的机动车因故不能在注册地检验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注册地车管所申请委托核发检验合格标志。申请前,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处理涉及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申请时,应当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或者行驶证。
车管所应当在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出具出具检验合格标志的委托书。
在机动车检验场所检验合格后,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向车管所委托的场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并提交核发检验合格标志的委托书。受委托的车管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按照本规定第四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出具检验合格标志。
货车长期在注册地以外的区域从事道路运输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直接在营运地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并在注册满一年后到营运地车管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
搬运材料
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
(1)车主为个人(本人限办理):
a、大陆人的身份证明是“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
B.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的身份证明为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注:持有东莞市公安部门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免于提供)
C.台湾省地区居民身份证明为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六个月以上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外交部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注:持有东莞市公安部门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免于提供)
D.华侨的身份证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E.外国人的身份证明是外国人入境时所持有的护照或其他旅行证件,以及居留(停)期在六个月以上的有效签证或居留许可;
F.军人(含武警)的身份证明为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在申领居民身份证前,是指军队有关部门核发的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退役证、退伍证等有效军人身份证件。
(2)业主是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a、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无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过期的,需重新办理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后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B.机动车所有人内部组织机构无资格领取组织机构代码证(无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过期)的,可以使用上级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无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过期的,必须三证合一)。
c、被注销企业的身份证明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注销证明。
D.被撤销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身份证明是其上级主管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
E.破产企业的身份证明是依法设立的财产清算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
2.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3.机动车所有人为单位,代理人办理业务的,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
4.预订成功的短信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