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洛阳市已建或在建公交专用道12条,设置的公交专用道为早7: 00-晚20: 00,在大力发展公共交通战略的前提下,充分结合我市路网、交通量、道路交通状况等因素综合分析,洛阳交警将原公交专用时间调整为早晚高峰时段(早7:00-9:00;下午18: 00-20: 00)。
近日,洛阳交警正在调整公交专用道的标志、标牌、地面地图等交通设施。在此提醒广大司机朋友,每天早晚高峰时段禁止驶入公交专用道。在早晚高峰时段擅自驶入公交专用道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罚。
洛阳公交专用道交通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市区公交专用道管理,规范城市道路交通秩序,保障公交车优先通行,提高公交车通行效率和载客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洛阳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公交专用道是指特定时段内公共汽车专用的车道。专属时段为每天7: 00-9: 00、18: 00-20: 00,其他时段允许所有机动车通行。
第三条公交专用道应当设置在道路最右侧的机动车道上,并按照《城市道路交通标志标线设置规范》的规定设置相关标志标线;按规定安装道路技术监控设备,应当符合《公路车辆智能监控记录系统验收技术规范》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图像取证技术规范》相关技术标准。
第四条因工程建设需要临时占用或者挖掘公交专用道的,应当到道路主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意;施工单位应当在批准的路段和时间内进行施工,并依法采取保护措施;施工完毕后,必须迅速清除施工造成的障碍,消除安全隐患,并经公路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交通。
第五条公交车在公交专用道行驶时,应当遵守交通规则,保持安全车速,不得随意驶入非公交专用道。有允许社会车辆右转的路口时,进入非公交专用道左转前,应当减速。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使用公交专用道:
(一)符合校车安全管理规定,正在运载学生的校车;
(二)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车辆;
(三)长途汽车、旅游车、单位班车等12座(含)以上的公共汽车;
(四)执行救援任务的清障救援车辆;
(五)公交专用道沿线的单位车辆进出单位大门时;
(6)在设有公交专用道的道路上只有一条右转车道的,社会车辆右转时;
(七)遇有交通管制、道路塌陷、火灾、爆炸、事故等特殊情况,其他社会车辆可以在现场交通警察的指挥下借用公交专用道,通过管制区域和事发现场后应当立即驶离公交专用道;
(八)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许可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公交专用道特定区域车辆行驶规定:
(1)混合线段。公交专用道纵向黄色虚线中断,前方为混合车道。公交车和其他车辆可以根据行驶方向自主选择车道。
(2)黄色网格线区域。这个地区禁止停车;右转车辆进入本区域右转车道,或进出沿线单位;没有单独右转车道的,进入该区域公交专用入口车道右转(具体以交通标志标线为准)。
第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驶入公交专用道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洛阳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九条公众通过车载视频设备记录的违法使用公交专用道的视听资料,可以作为交通违法案件线索提供给公安交通管理部门。
第十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洛阳市公安局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