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积分落户公安局材料清单一览
市公安局积分落户材料清单:
申请材料(均为原始照片):
(一)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有效期内);
(二)天津市居住证(有效期)正反面。已办理北京、河北居住证的,须提供北京、河北居住证;
(3)户口簿首页和个人页;
(4)选址材料:
1.以本人名义申请落户合法稳定住所的,提供产权证;以配偶、父母、子女名义申请合法稳定住所的,或者与配偶、父母、子女共有房屋的,还应当提供房产共有人或者共有人的身份证、房产共有证明、同意落户声明以及结婚证、出生证等能够证明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
2.申请单位集体户口时上传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3.已购房但未取得产权证的申请人,需上传购房合同和契税缴纳证明,可在购房地区人社部门指定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集体户落户。
4.未购房且工作单位未设立集体户口的申请人,可在工作单位注册地的区人社部门指定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集体户口落户,无需提供落户地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