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养老保险转移指南(转入)
处理条件
参保职工跨省市就业的,可以申请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处理流程
职工申请将异地缴纳的养老保险转移到我市的,应当向就近的区市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转移并提交异地缴纳养老保险的养老保险缴费凭证。
具体操作如下:
(1)参保职工登录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在网上服务大厅点击“个人服务”;[点击此处直接进入处理页面]
(2)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后,点击“员工养老关系转移申请”模块;
(3)上传《养老保险缴费凭证》等相关申请材料的扫描件。我市社保经办机构向参保职工申请地社保经办机构发送转移联络函,在收到参保职工转移地社保经办机构发送的转移信息表后,办理转移接续手续。职工也可以到就近的区/市社保经办机构提交《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申请将异地缴纳的养老保险转移到我市。
处理时限
15个工作日内完成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业务(以上时限不包括异地社保经办机构的办理时间和邮寄时间)。
进度查询
参保人通过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相关转入模块申请养老保险转移的,可通过个人服务中的业务办理进度查询和社保关系转移信息查询模块查询养老保险转移进度和转入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