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2020年度失业保险应急返还申报条件
申请条件:
(一)依法参加社会保险。2020年1月1日,失业保险缴费已满1年(含)。如有欠费,可在补缴2019年失业保险欠费后申请;
(二)2019年符合裁员条件的企业。其中:大型企业裁员率低于2019年城镇登记失业率(3.62%);中小企业裁员率标准不高于去年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对30人以下(含)的企业,冗余率放宽至不超过职工总数的20%。
(3)企业申请时的参保职工人数不低于上年末参保职工总数的70%;
(4)企业2018年、2019年连续两年亏损,且年度亏损30%以上(含)的,以企业向税务部门报送的2019年季报数据为准(企业名单由广西税务局提供);
(5)2019年底参保的工业领域龙头企业、商业领域(交通运输、仓储物流、住宿餐饮、零售和药品批发零售)龙头企业和我市农业领域50人以上(含)的龙头企业,以及2020年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公布的对全国医务人员免费开放的景区经营单位中的企业,符合第(1)、(2)、(3)点条件。可以申请失业保险应急返还(企业名单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提供)。
报告时间: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失业应急返回受理时间每年只能由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一次。
声明方法:
(1)网上申报
已开通网上申报查询系统的企业,可进入南宁人社网上办理大厅确认申报,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地址:https://ggfw.nn12333.com:8081。
(二)现场申报
未开通网上申报查询系统的企业可提交《失业保险紧急返还申请表》进行现场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