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机场限行时间是几点

上海浦东机场限行时间是几点,第1张

车主指南

上海限行限号时间、区域、规定,上海限牌限外

回答于2023-01-07

为了缓解城市交通压力,避免城市交通流量过于集中,提高环境空气质量,上海对机动车进行限行。那么,2023年1月上海限行的时间、区域范围、最新规定、尾号是怎样的呢?上海今日外地车辆限行吗?下面一起来看看。

上海限行的汽车类型包括外地燃油车、外地纯电动、外地插电混动、本地燃油车、本地纯电动、本地插电混动。

一、外地燃油车、外地纯电动、外地插电混动

(一)限行一

限行时间

2021年02月06日10时00分起,工作日07:00-20:00(节假日除外)

限行区域、范围

上海市:南北高架路(卢浦大桥—芦恒路以南400米)

在微信公众号【车主指南】回复【上海限行】,查看限行地图,更直观!

行规

禁止悬挂外省市机动车号牌的小客车、使用临时行驶车号牌的小客车、未载客的出租小客车及实习期驾驶员驾驶的小客车通行

(二)限行二

限行时间

2021年05月06日起,工作日07:00-09:00、17:00-19:00(节假日除外)

限行区域、范围

上海市:内环内地面道路(不含边界道路)

限行规定

禁止悬挂外省市机动车号牌的小客车通行

(三)限行三

限行时间

2021年06月18日15时00分起,工作日07:00-20:00(节假日除外)

限行区域、范围

上海市:北横通道西段主线(北虹路立交-天目路立交文安路接地点)

限行规定

禁止悬挂外省市机动车号牌的小客车通行

(四)限行四

限行时间

2016年04月01日起,全天

限行区域、范围

上海市:浦东机场1号航站楼出发层。

限行规定

从2016年4月1日起对机场航站楼前道路采取禁止未载客机动车驶入。

(五)限行五

限行时间

2016年04月19日起,全天

限行区域、范围

上海市:上海南站出发层

限行规定

2016年4月19日起,出发层禁止未载客车辆驶入。

(六)限行六

限行时间

2016年04月01日起,全天

限行区域、范围

上海市:虹桥机场二号航站楼南北出发层。

限行规定

从2016年4月1日起对机场航站楼前道路采取禁止未载客机动车驶入。

(七)限行七

限行时间

2016年04月19日起,全天

限行区域、范围

上海市:上海虹桥站出发层。

限行规定

2016年4月19日起,出发层禁止未载客车辆驶入。

(八)限行八

限行时间

2016年04月01日起,全天

限行区域、范围

上海市:浦东机场2号航站楼出发层。

限行规定

从2016年4月1日起对机场航站楼前道路采取禁止未载客机动车驶入。

(九)限行九

限行时间

2020年11月02日起,工作日07:00-20:00(节假日除外)

限行区域、范围

上海市: (1)延安高架路(S20外环高速以东段) (2)南北高架路(呼玛路至鲁班立交段) (3)逸仙高架路(全线) (4)沪闵高架路(全线) (5)中环路(全线) (6)华夏高架路(全线) (7)罗山高架路(全线) (8)度假区高架路(中环路至秀浦路段) (9)内环高架路(除内圈中山北二路入口至锦绣路出口、外圈锦绣路入口至黄兴路出口以外的路段) (10)龙东高架路(罗山路至外环路) (11)虹梅高架路 (中环路至S20外环高速段) (12)北翟路地道 (13)南浦大桥 (14)卢浦大桥 (15)延安东路隧道 (16)龙东高架路内圈华东路上匝道(17)武宁路地道(18)浦东大道地道

限行规定

禁止悬挂外省市机动车号牌的小客车、使用临时行驶车号牌的小客车、未载客的出租小客车及实习期驾驶员驾驶的小客车通行

在深圳外地车牌号限行时间:工作日7时至9时。

17时30分至19时30分禁止非本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客汽车在全市道路通行,需要进出口岸及机场的非本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客汽车,可以在以下道路通行:深圳市内高速公路、深圳湾口岸、皇岗口岸、福田口岸、罗湖口岸、文锦渡口岸、沙头角口岸、莲塘口岸、深圳机场。

关于深圳外地车限行的具体规定:1、限行区域:除去通往口岸及高速公路2、限行规则:禁止通行。3、免限行申请:可申报4、例外道路:可在例外道路通行。5、处罚规定:前两次不处罚。自第三次起进行罚款300元,记3分。非本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客汽车前两次在本通告禁行区域内违反禁行规定的,不予处罚,自第三次违反禁行规定起进行罚款处罚。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聚客百科

原文地址: https://juke.outofmemory.cn/pretty/4132645.html

()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3-06-07
下一篇 2023-06-07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

评论列表(0条)

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