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户籍办理个人日本旅游签证需提供以下材料前往取得了日本驻中国大使馆或总领事馆送签资格的中国各旅行社进行申请:
1、护照。
2、签证申请表(需要粘贴本人照片4.5*4.5)。
3、个人信息处理同意书。
4、户口本等,能确认本人居住地的资料。
5、能确认经济能力的资料(abc三项任选一项):
a、国际信用卡(含银联卡)金卡级别以上能确认该卡有效的资料。
b、在职证明(包括职位,在职期间,工资金额(年收入)等)以及能确认年收入的资料(银行流水(最近六个月)等)。
c、能确认资产形成的资料(退休金证明,房产证明,股票交割单等)。
6、户口本或者亲属关系公证书。
7、大学出具的在学证明书或毕业证书。
8、其它相关资料(要求追加的资料等)。
扩展资料
经日本国外务省决定,日本国驻华大使馆发布《放宽中国人赴日签证发放条件》(以下简称《条件》)以扩大两国人员交往,并自2017年5月8日起实施该措施。
《条件》具体内容如下:
针对居住在中国境内中国人的措施:
1、开始向具有足够经济能力人士发放多次签证:面向为具有足够经济能力人士及其家属,开始发放有效期3年,停留期间为30天的多次往返签证(初次赴日目的限于观光旅游)。
2、将东北三县多次签证扩大为六县:将东北三县(岩手县、宫城县、福岛县)多次往返签证的访问对象地区扩大为东北六县(青森县、岩手县、宫城县、秋田县、山形县、福岛县)。同时,取消要求具有一定经济能力人士过去3年内有赴日经历的条件。
3、放宽相当高收入人士多次签证:为相当高收入人士及其家属发放的多次往返签证(有效期5年,停留期间90天),初次赴日目的不再限于观光旅游,亦可以用于商务或访友等目的。此外,申请该签证的人士,可以自行安排赴日机票、住宿等。
4、简化个人单次观光旅游签证申请手续:针对信用卡(金卡)持有人,简化个人单次观光旅游签证的申请材料。
参考资料来源:日本国驻华大使馆-关于旅游签证申请所需资料和签证费等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日本对中国公民赴日签证新政:3年多次往返 5月8日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公民在前往日本之时,必须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颁发的有效护照,去中国国内的日本大使馆、总领事馆等办理签证申请。
在申请签证之时,根据入境目的不同,办理手续及提交的材料有所不同。入境目的大致可分为:团体旅游等的“短期滞留”、就业等的“长期滞留”(本网页仅对“短期滞留”的签证申请进行说明)。
短期滞留签证种类:团体旅游(滞留期限15天以内)或家族亲朋旅游
探亲访友(滞留期限90天以内
参观考察、会议展览等短期商务(滞留期限90天以内)等
关于签证的申请手续(1)[赴日团体旅游签证]的申请手续及表格
自2005年7月起,日本对中国所有地区开放了中国公民的赴日团体旅游。团体旅游的签证可通过报名参团的旅行社向日本大使馆、总领事馆等提出申请,有意报名参加赴日团体旅游的游客,需要向旅行社提交签证申请表以及护照等相关材料。详细办理手续,请咨询报名参团的旅行社。
(2)[探亲访友]及[短期商务]等签证的申请手续
[探亲访友]以及[短期商务]等签证的申请手续,根据申请人户口等所在地,到日本大使馆、总领事馆辖区域的大使馆或总领馆办理(管辖区域的划分,请参考日本驻华大使馆(北京)网页刊登[中国地区签证管辖范围划分])。www.cn.emb-japan.go.jp/aboutus.htm#kankatsu签证申请不需要本人直接向大使馆、总领馆递交申请,原则上是通过签证代理机关申请。持因私护照者,需通过日本大使馆等指定的代理机关申请( 指定代理机一览表,请参考日本驻华大使馆(北京)网页刊登的[代理申请机关一览表])。www.cn.emb-japan.go.jp/consular/visa_daili.htm持因公护照者,需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指定的代理机关申请(详细请咨询申请者所在的单位)。
日本驻华大使馆联系方式及办公时间日本大使馆本馆
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日坛路7号 邮编:100600
电话:010-6532-2361
传真:010-6532-4625
管辖范围:北京市 天津市 山东省 陕西省 山西省 甘肃省 河南省 河北省 湖北省 湖南省
青海省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宁夏回族自治区 西藏自治区 内蒙古自治区
2008年大使馆预定休息日
1月1日—1月3日(年初休假) 2月6日—2月8日、11日(春节)
4月4日(清明节) 5月1日、2日(劳动节)
6月9日(端午节) 9月15日(中秋节)
9月29日—10月3日(国庆节) 12月30日、31日(年底休假)
日本大使馆新闻文化中心
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21号 国际俱乐部饭店办公楼1、2楼 邮编:100600
电话:010-6532-2136/7/8
传真:010-6532-2139
阅览室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 10:00-12:00, 13:00-17:30
周六 13:00-17:00(只限二层杂志阅览室)
留学咨询时间: 周一、三、四、五、六 14:00-16:30
日本大使馆领事部
地址:北京市东三环北路2号南银大厦2楼 邮编:100027
电话: 010-6410-6970(侨民保护)
6410-6971(护照、证明、户籍)
6410-6972(遗华日本孤儿)
6410-6973(签证)
6410-6976(卫生)
传真: 010-6410-6975
010-6410-6977(签证)
签证受理时间:星期一到星期五
9:00-11:30(本馆指定的代办机构申请、外国人个人申请)
14:00-16:30(个人申请探亲?访友签证)
日本国驻上海总领事馆
地址:中国上海万山路8号 200336
电话: 021-5257-4766
传真:021-6278-8988
签证受理时间:
《各种证明》9:00~17:30
各种证明各种证明的受理时间上午至11:30,下午至15:30为止
《签证》受理:9:00~12:00 发放:14:00~17:00
(周六、日,休息日除外)
管辖范围:上海市、安徽省、浙江省、江苏省、江西省
日本国驻广州总领事馆
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368号花园大厦
电话:020-83343009(代表)、83343090(领事、签证)
传真:020-83338972(代表)、83883583(领事、签证)
签证受理时间:
护照/证明(日本人):(周六、日,休息日除外)8:45-12:00 13:45-17:00
签证(中国人):(周六、日,休息日除外)8:45-12:00 13:45-15:00
管辖范围:广东省、海南省、福建省、广西壮族自治区
日本国驻沈阳总领事馆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十四纬路50号 邮 编: 110003
电 话: 024-2322-7490
传 真: 024-2322-2394
紧急电话:13940023370(日本人的事件、事故、疾病等时)
签证受理时间:
日本护照、各种申请: (周六、日,休息日除外) 8:30-12:00 13:30-17:15
签证: (周六、日,休息日除外) 9:00-12:00 13:30-16:00
管辖范围:辽宁省(除大连市)、吉林省、黑龙江省
日本国大连办事处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中山路147号森茂大厦3层 邮编:116011
电话:0411-8370-4077
传真:041-3870-4066
签证受理时间:(周六、日,休息日除外)09:30 ~ 11:30 发给签证时间:15:00 ~ 17: 00
管辖范围:大连市
日本国驻重庆总领事馆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邹容路68号 大都会商厦37楼 邮编:400010
电话:023-6373-3585
传真:023-6373-3589
签证受理时间:(周六、日,休息日除外)申请8:30-11:30 签发13:30-16:30
管辖范围: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
日本国驻香港总领事馆
地址:香港中环康乐广场8号交易广场第一座46楼及47楼
电话:00 852-2522-1184
传真:00852- 2868-0156
签证受理时间:(周六、日,休息日除外)09:15-12:00 13:30-16:45
管辖范围: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
责任 日本签证申请手续与申请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