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拿身份证部门,以当地派出所下班时间为准,大部分地区是下午5点下班。
若你这边是需要到柜台领取新的身份证,建议你在5点前前往领取;若是在自助机领取,则没有时间限制,带上“申办回执单”在自助机进行扫描条形码,输入本人身份证号码,核验指纹就可以在自助机领取身份证。
若不清楚自己领取,可电话咨询回执单上电话了解,选择合适方式领取身份证。
1、派出所工作日上班时间是:早上8点到12点,下午2点到6点。
2、周六周日只有值班人员,不办理业务。上班时间为:早上8:30到下午4点。
如何办理居民身份证?
户籍地办理
1.向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2.现场取像照片,并采集指纹信息;
3.换领缴纳工本费,每证20元,补领缴纳证件工本费,每证40元;
4.自提交申请表之日起60日内,公安机关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延长时间不得超过30日。
注意事项:
1.各地区具体办理流程不同,应参照各省市具体流程。
2.申请办理身份证期间,如急需使用身份证,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异地办理
1.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2.异地受理点受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审核签发;
3.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
注意事项:
1.异地受理不增加制发证周期和任何收费。
2.2017年7月1日,我国将全面实施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
星期六和星期日除值班人员(派出所24小时都有人员值班)外休息,办理 身份证 须在周一到周五上班时间内(早八点到十二点,下午二点到六点)。派出所是中国公安部门的基层机构,管理户口和基层治安等工作。派出所执行全国统一的上班时间(即当地公务员、事业单位上班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