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向原购票机构如机场售票处或购票代理商申请即可,有时航空公司需要乘客或购票代理商提供《非自愿退票证明》。
旅客购票后因故不能成行,可到购票处办理退票。退票时,除凭有效客票外,还要提供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在航班离站规定时间24小时之前要求退票,收取的退票费由各航空公司自行决定,但最高不得超过机票价格的10%。
在航班离站规定时间24小时以内,2小时之前退票,收取客票价10%的退票费,在航班离站规定时间2小时以内退票,收取客票价20%的退票费,在航班离站规定时间后退票按误机处理。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如因航班取消、提前、延误、航程改变或承运人不能提供原定座位时,旅客要求退票,始发站退还全部票款,经停地退还未使用航段全部票款,均不收取退票费。
优于客观原因导致退票的。如果遇到航空公司要求加收5%的退票手续费。请及时联系代理商或者航空公司交涉。
可以。
1、在会员登录后,进入订票订单管理,选定您要退票的订票记录后点击我要退票,确认订票详细信息无误后再点击确定退票完成网上退票操作;
2、根据旅客所持客票票价使用条件,如有必要,旅客需支付相应的变更费用。
3、本次退票款将划拨到原用户付款帐户中,具体到账时间由银行的结算周期决定。
扩展资料:
1.国内运输旅客因病退票,必须在航班规定起飞时间前提出并退座,未按要求退座的按自愿退票处理。
2.南航官网购票的旅客,在设有南航直属售票处的城市,因病退票必须在南航直属售票处办理;如当地无南航直属售票处,可在航班起飞前致电南航客服中心(95539)提出申请。
旅客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县级(含)以上医疗的机构出具的真实有效的、在客票列明的航班飞行期间不适宜乘机的诊断证明(包括诊断书、挂号单、病历原件)。如患病旅客不能提供上述材料,则按自愿退票办理。
参考资料:退票和变更-南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