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于2016年11月, 德清每天8趟高铁直达绍兴, 时刻表见下:
公交线路:818路,全程约14.3公里
1、从绍兴火车北站步行约1.0公里,到达高铁绍兴北站
2、乘坐818路,经过24站, 到达精工集团站
3、步行约340米,到达柯桥镇柯西工业区
驾车路线:全程约138.1公里
起点:湖州市
1.湖州市内驾车方案
1) 从起点向西南方向出发,沿仁皇山路行驶820米,左前方转弯进入青铜路
2) 沿青铜路行驶1.0公里,右转进入二环北路
3) 沿二环北路行驶500米,朝长兴/宣城/杭宁高铁/湖州方向,直行进入陵阳路
4) 沿陵阳路行驶1000米,朝杭州/安吉/杭宁高速/湖州火车站方向,直行进入二环西路
5) 沿二环西路行驶4.8公里,稍向左转进入G104
6) 沿G104行驶1.2公里,直行进入京福线
7) 沿京福线行驶560米,朝G25方向,稍向右转进入湖州南互通
2.沿湖州南互通行驶1.2公里,右前方转弯进入长深高速
3.沿长深高速行驶53.0公里,朝宁波/黄山/千岛湖/G2501方向,稍向右转进入南庄兜枢纽
4.沿南庄兜枢纽行驶1.3公里,直行进入杭州绕城高速
5.沿杭州绕城高速行驶26.6公里,直行进入沪昆高速
6.沿沪昆高速行驶10.1公里,朝机场/宁波/台州/G92南线方向,稍向右转进入红垦枢纽
7.绍兴市内驾车方案
1) 沿红垦枢纽行驶1.6公里,直行进入杭州湾环线高速
2) 沿杭州湾环线高速行驶17.1公里,在柯桥/轻纺城出口,稍向右转进入柯桥互通
3) 沿柯桥互通行驶540米,直行
4) 行驶240米,直行进入金柯桥大道
5) 沿金柯桥大道行驶1.2公里,左前方转弯进入柯北大道
6) 沿柯北大道行驶2.0公里,左转进入柯海公路
7) 沿柯海公路行驶10.6公里,朝汇商路方向,左转进入致远大道
8) 沿致远大道行驶1.6公里,右转进入安滨路
9) 沿安滨路行驶790米,右转进入越北路
10) 沿越北路行驶160米,到达终点
终点:柯桥
和之前一样的,你想多了,别轻信谣言。只是28号开始会单双号限行,如果你自驾的话。客车和高铁不受影响为了保障G20杭州峰会顺利举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重大活动临时性管理措施的决定》,日前,浙江省公安厅发布了《关于对机动车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通告规定自8月28日0时起至9月6日24时止,对浙江省行政区域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含临时号牌车辆,下同)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
1杭州市及部分环杭县、区将限时实行 “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措施
每日凌晨2时至24时,杭州市,德清县, 海宁高新技术产业园,绍兴柯桥区、越城区、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普通道路,实行机动车“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措施(以车牌最后一位数字为准,单号为1、3、5、7、9,双号为2、4、6、8、0,下同)。
2杭州、湖州、嘉兴、绍兴、金华市行政区域及宁波市行政区内部分高速公路将全天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措施
杭州、湖州、嘉兴、绍兴、金华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全天24小时实行机动车“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措施。宁波市行政区域内除G1501宁波绕城高速公路东线保国寺互通至朝阳互通、S1甬台温高速公路姜山北枢纽至北仑互通、G15沈海高速公路姜山北枢纽至台州三门段、S19甬台温复线高速公路、S20穿山疏港高速公路、G9211甬舟高速公路外,其他高速公路全天24小时实行机动车“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措施。
单双日转换时已在上述高速公路行驶的机动车允许继续通行。
3以下车辆限制在本省及杭州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
运输枪支弹药、民爆物品、烟花爆竹、剧毒化学品、放射性物品机动车,禁止在本省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
其他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禁止在杭州市行政区域内道路,以及G60沪昆高速公路绍兴、金华、衢州段,S33龙丽高速公路衢州段和320国道衢州段行驶。原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禁止通行路段不变。
载货汽车和拖拉机禁止在杭州市,德清县,海宁高新技术产业园,绍兴市柯桥区、越城区、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道路行驶。由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并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车身喷涂统一标识的执法和服务保障类载货汽车,以及救援、清障等确需通行的专项作业车辆除外。
4以下区域允许符合行驶规定的载货汽车通过高速公路过境
通过高速公路过境上述载货汽车禁止通行区域,且符合单双号行驶规定的载货汽车(除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允许在G15W常台高速公路绍兴上虞段、S24绍诸高速公路行驶;每日20时至次日凌晨5时,允许在G2501绕城公路东线(沈士枢纽至张家畈枢纽)、北线(南庄兜枢纽至下沙枢纽),G25长深高速公路南庄兜枢纽至湖州德清段,S13练杭高速公路杭州段和湖州德清段,G60沪昆高速公路嘉兴海宁段和杭州段,G92杭州湾环线高速公路及S16杭浦高速公路嘉兴海宁段和杭州段,S2沪杭甬高速公路(沈士枢纽至乔司枢纽)行驶。
5下列情形不受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限制
(一)公共汽车、大中型客车(黄色号牌)、客运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持有二十国集团峰会通行证注明允许通行的机动车(不含入杭通行证及安检证);由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并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车身喷涂统一标识的执法和服务保障类车辆,以及救援、清障等确需通行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不受单双号行驶措施限制。
(二)因保障国计民生,确需在本通告禁止区域内道路行驶且符合单双号行驶规定的机动车,经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由相应县(市、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通行证明,指定时间、线路行驶。
(三)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执行任务的解放军和武警部队车辆、悬挂使领馆号牌以及经批准临时进入我国境内参与二十国集团峰会的车辆不受本通告禁行措施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