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须在各电子警察处罚点接受处理,拿到处罚决定书后,可在处罚点POS机缴纳罚款,也可持处罚决定书前往当地农业银行、邮储银行各网点缴纳罚款
2、在外地的交通违法:可在当地或原籍地的各电子警察处罚点接受处理,拿到处罚决定书后,可在处罚点POS机缴纳罚款,也可持处罚决定书前往全省农业银行、邮储银行各网点缴纳罚款
3、在当地省份高速的交通违法:可在各高速大队或省高指设在当地的处罚点接受处理,拿到处罚决定书后,可在处罚点POS机缴纳罚款,也可持处罚决定书前往全省农业银行、邮储银行各网点缴纳罚款
4、在外省(含外省高速)的交通违法:可在各电子警察处罚点接受处理,拿到处罚决定书后,可在处罚点POS机缴纳罚款,也可持处罚决定书前往全省农业银行、邮储银行各网点缴纳罚款也可在外省当地接受处理并缴纳罚款。
拓展资料:
高速公路违章:
1、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罚款200元,并处吊证12个月,记分12分。
2、不按规定超车或者变更车道,罚款200元,并处吊证12个月,记分6分。
3、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或者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转弯,罚款200元,并处吊证12个月,记分12分。
4、不按规定停车,罚款200元,并处吊证12个月,记分12分。
5、驾驶转向器、制动器、灯光装置等机件不合安全要求的机动车,罚款100元,并处吊证9个月,记分3分。
6、在高速公路上载运危险品未经审批或者未按规定行驶的,记分6分。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