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第一百零八条
1、阜宁县车辆管理处。 地址:阜宁县经济开发区开发区大街26日。 电话:0515-87324297。 2、阜宁县道路违法处理中心。 地址:阜宁县花园街安乐居委会七组(204国道612公里新老国道边界原阜宁服务区)。 电话:0515-8723210。 3、阜宁县羊寨中队。 地址:阜宁县羊寨镇育才路(羊寨小学西100米)。 电话:0515-87862468。 4、阜宁县洋桥口中队。 地址:阜宁县古河镇洋桥村二组(328省道与234省道交界处向北200米328省道东侧)。 电话:0515-8760610。 5、阜宁县益林中队。 地址:阜宁县益林镇益林街88日。 电话:0515-8779510。《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第一百零八条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聚客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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