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任城区护照办理地点为:济宁市任城区政府为民服务中心南馆受理点,具体地址为:济宁市任城区任城大道与琵琶山路交汇处向北100米,如下图所示。
一、护照办理所需材料如下:
1、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照片;
2、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3、居民身份证(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
4、未满十六周岁的,由其监护人陪同,除提交上述申请材料外,还应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但还应当提交监护人委托书,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
5、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的除提交(一)、(二)、(三)、(四)项的申请材料外,还应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普通护照的意见;
6、现役军人除其提交第(一)、(二)项的申请材料外、还应提交本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军官证等)及复印件,以及具有审批权的军队系统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办理普通护照的意见。
7、换发普通护照的除提交(一)、(二)、(三)、(四)项的申请材料外,还需提交原普通护照及复印件。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短期回国申请换发普通护照的,还需提交定居国外的有效证明。
8、补发普通护照的除提交(一)、(二)、(三)、(四)项的申请材料外,还需提交原普通护照损毁、遗失或被盗的情况说明;因普通护照损毁申请补发的,还需提交损毁的普通护照。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短期回国申请补发普通护照的,还需提交定居国外的有效证明。
9、申请普通护照加注需提交申请表、有关证明材料、有效普通护照、居民身份证。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申请加注,还需提交定居国外的有效证明。
二、收费标准:
1、护照120元/本。
2、护照贴纸加注20元/枚。
三、办结时限
居民在省内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普通护照的,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审批签发并制作普通护照。跨省异地申请普通护照的签发时限为20日。在偏远地区或者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签发护照的,签发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
扩展资料:
济宁护照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国家移民管理局委托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交申请材料并按规定采集指纹信息;
2、受理机构对符合申请条件,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向申请人出具《受理申请回执单》;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或不符合受理要求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3、审批机构进行审核,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批准的,签发证件;不予批准的,审批机构向申请人出具《不予批准决定书》。
4、申请人领取证件。
除任城区政府为民服务中心外,济宁市区以下地点可以办理护照,具体信息如下:
1、地点:济宁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2、地址:济宁市高新区洸河路27-2号,济宁市公安局东临50米。
3、办公时间:周一至周六08:30-12:00,14:00-18:00(夏季);13:30-17:30(冬季)
4、咨询电话:0537-2960153
参考资料来源:山东公安出入境政务服务网—申办普通护照服务指南
参考资料来源:山东公安出入境政务服务网—济宁市出入境管理部门地址及电话
山东济宁金乡县司马乡的人办护照,带身份证户口本和照片到济宁市金乡县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办理,具体地址: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东外环山阳路东侧与光明路北侧交汇处。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13:30-17:30(冬)14:00-18:00(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
第四条 公民申请普通护照,应当由本人向其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并提交下列真实有效的材料:
(一)近期免冠照片一张以及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二)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
(三)未满16周岁的公民,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并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护照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