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坐高铁列车时可以携带汤类食物,但是不能超过高铁规定的携带重量,并且不能有异味。
《铁路旅客运输规程》第五十一条规定:
旅客携带品由自己负责看管。每人免费携带品的重量和体积是:
儿童(含免费儿童)10千克,外交人员35千克,其他旅客20千克。每件物品外部尺寸长、宽、高之和不超过160厘米,杆状物品不超过200厘米,但乘坐动车组列车不超过130厘米;重量不超过20千克。
残疾人旅行时代步的折叠式轮椅可免费携带并不计入上述范围。
《铁路旅客运输规程》第五十二条规定:
下列物品不得带入车内:
1、国家禁止或限制运输的物品。
2、法律、法规、规章中规定的危险品、弹药和承运人不能判明性质的化工产品。
3、动物及妨碍公共卫生(包括有恶臭等异味)的物品。
4、能够损坏或污染车辆的物品。
5、规格或重量超过本规程第五十一条规定的物品。
旅客可以携带塑料袋装的汤,但要遵守高铁的规定,不能携带大容量的液体以及有刺激性的物品。如果旅客带上塑料袋装的汤,需要将汤装入容器中进行检查,容器的容量不能超过500毫升,以免影响其他乘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