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到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办理,具体地址为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三江街道官河南路699号国际会展中心南4楼(嵊州市政务服务中心F区1-6窗口);值班电话:0575-83135387;工作日8:30-12:00;14:30-17:30(夏令时) \n 8:30-12:00;14:00-17:00(冬令时)。
扩展资料:
办理护照所需资料
一、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照片;
二、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三、居民身份证;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
四、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报经国家移民管理局批准的其他材料。
五、未满十六周岁的,由其监护人陪同,除提交上述申请材料外,还应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但还应当提交监护人委托书,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移动管理局政务服务平台-办事机构
参考资料来源: 国家移动管理局政务服务平台-普通护照签发服务指南
在嵊州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办理办公地址:嵊州市剡湖街道官河横路258号
办理护照流程及所需材料:
1、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公安分县局出入境管理部门领取《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审批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并如实回答出入境民警的必要询问。
2、填写申请表。
3、提交申请。提交申请时必须携带下列材料:
A、 本人身份证、身份证的复印件。(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
B、 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原件。
C、 符合要求的彩色照片1张。
4、领取护照。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受理申请后,审批、制作和签发护照的时间是14个工作日(一般做不到,有可能一个月)。领取护照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领取护照《回执》和200元工本费。凡在《回执》上标明取证日期3个月后没有领取证件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将予以销毁。
周末全国各地不统一,有的地方可以,有的地方不可以,法定节假日不可以办理港澳通行证、具体可以咨询当地户籍所在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
可以办理举例:
为方便本市居民办证,从5月7日开始,嵊州市民通过登录绍兴公安网上服务中心进入出入境办证预约,就可享受周六上午的非工作日服务,市民可在约定时间前往嵊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办理护照、港澳、台湾等证件。
注意事项:市民需至少提前一天预约。另外,市民在工作日办证也最好进行预约,可享受优先办理。
不可以办理举例:
接待受理时间、地点: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至11:30
下午3:00至 6:00(夏季)
下午2:30至 5:30(冬季)
扩展资料
办事内容介绍:
一、申请条件:
探望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就学或就业的亲属的我市居民均可申请。申请人的配偶、子女可随同申请。
“亲属”是指: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子女、兄弟姐妹。
二、申请材料:
(一)填写《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审批表》一份;
申请表要求填写内容准确、完整,字迹工整、清晰并贴有申请人像片(像片标准见第七条),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由其监护人在申请表“特别声明”栏中签名确认。
(二)交验本人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无居民身份证的申请人除外,军人只需交验身份证明)、户口簿原件,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及户口簿(首页及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资料页)复印件各一份;
已持有效通行证,再次申请往来香港或者澳门的,须提交通行证;
通行证已过期的,须上缴原通行证。
(三)交验能够证实亲属关系的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探望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亲属,1年内再次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探望同一亲属免交亲属关系证明。
(四)被探望人在港澳定居或就学、就业的须提交以下证明:
1、被探望人在港澳定居的,提交香港或者澳门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被探望人是在香港或者澳门就学、就业者,提交被探望人的《往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通行证》或者《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相应签注复印件。
(五)以下人员须提交与出境相关的批件原件,或者提交对其有干部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意见(可直接签署在“申请表”相应栏内):
1、各级政府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机关工作人员;
2、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系统的工作人员;
3、大中专院校、科研、医疗等事业单位和国有控股企业的领导班子成员及财务、涉密等人员;
4、离退休人员参照在职人员管理;
5、其他需要登记备案的人员;
参考资料:周六上午可办护照、港澳通行证——平安嵊州市
内地居民因探亲事由申请往来港澳—道县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