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州府,明置。
公元1368年,明朝开国。改衡州路为衡州府,直属于湖广行省(治武昌,今武汉市武昌区)。衡州府辖衡阳、衡山、耒阳、常宁、安仁、酃县(今炎陵)、临武、蓝山、嘉禾等9县和桂阳州。
黄州府
唐朝武德三年(公元620年)永安郡改为黄州,且置总管府(武德七年改为都督府)辖黄冈、堡城(由黄冈分置)、阳城(由麻城分置)。武德四年(公元621年),改蕲春郡为蕲州,辖蕲春(含蕲水)、兰溪(由浠水更名,含罗田)、永宁(由蕲春分置)县。并在麻城置亭州;在黄陂复置南司州;在黄梅置晋州。武德八年(公元625年),撤销南晋州、亭州、南司州、属地分属黄州、蕲州。贞观元年(公元627年),撤销都督府,天宝元年(公元724年)改黄州为齐安郡,蕲州为蕲春郡,两郡并治。乾元元年(公元758年),复改两郡为两州,均属淮南道。时黄州仍驻黄冈,辖黄冈、黄陂、麻城3县;蕲州驻蕲春,辖蕲春、蕲水、广济、黄梅4县。两州并治。中和五年(公元885年),黄州治所迁今驻地长江边。五代时,黄蕲二州先后属杨吴、南唐和后周,其州县隶属仍沿袭南朝旧制。
宋朝仍为黄州、蕲州并治,先属淮南路,熙宁五年(公元1072年)属淮南西路。元佑八年(公元1093年)曾分蕲水县置罗田县,后废。景定三年(公元1262年),蕲州治所迁至今蕲州、辖蕲春、蕲水、广济、黄梅4县。咸淳六年(公元1270年),分蕲水县置英山县。黄州辖黄冈、黄陂、麻城3县。后历经元、明、清代,黄、蕲二州治所驻地不变。
元代改两州为两路,各设总管府,两路并治。至元十二年(公元1275年)复置罗田县;十五年(公元1278年)英山划属安徽六安州。至元十八年(公元1281年)在黄州设黄蕲州宣慰司,辖黄州、蕲州、光州3路。至元二十三年(公元1292年)均改属淮西道,第二年又改属河南江北行省。黄州路辖黄冈、黄陂、麻城3县,蕲州路辖蕲春、蕲水、广济、黄梅、罗田5县。
明朝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改黄州路、蕲州路为黄州府、蕲州府,两府并治,同属湖广行省,并在黄州修筑城池。洪武九年(公元1376年),降蕲州府为州,撤销蕲春县,政归蕲州直理,蕲州仍辖其他各县,与黄州府同属湖广布政司,不久改属河南。洪武十一年(公元1378年),蕲州仅代辖广济、黄梅两县,属黄州府管辖,自此以后蕲州与黄州合二与一。洪武二十四年(公元1391年),黄州府仍划属湖广布政司。嘉靖四十二年(公元1563年),置黄安县。到此,黄州府辖有黄冈、麻城、黄陂、黄安、蕲水、罗田、广济、黄梅8县和蕲州。
清代基本沿袭明制。康熙三年(公元1664年)蕲州不再辖县,黄州府属湖北布政司,雍正七年(公元1729年)黄陂县划属汉阳府,黄州府辖黄冈、黄安、麻城、罗田、蕲水、广济、黄梅7县和蕲州(此即所谓“黄州八属”)。
目前,浙江省有一个庆元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