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平江属于哪个区

江苏平江属于哪个区,第1张

截至2019年8月,江苏平江属于姑苏区。

姑苏区成立于2012年10月26日,由苏州原平江、沧浪、金阊三个老城区合并而成,总面积83.4平方公里,包含14.2平方公里苏州古城全部,常住人口95.75万。

姑苏区是全国首个也是唯一一个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设保护区党工委、管委会,是省委、省政府派出机构。

姑苏区与保护区实行“区政合一”管理体制,共设职能机构25个,包括5个历史文化片区管理办公室。下辖3个新城、8个街道,169个社区和4个行政村,片区、新城与街道实行“区政合一”管理体制。

扩展资料:

平江的历史沿革:

1949年4月27日,苏州解放。30日,划苏州为市。5月3日,苏州市军管会宣布苏州市按原13镇区划建立13个镇人民政府。9月1日,撤镇,按公安分局辖区将城区分为东、南、西、北、中5个区,建立5个区公所。东区区公所辖娄江镇全部,中山、齐溪、北街3镇的一部分。

1950年5月,区公所撤销。1951年10月18日,经苏南人民行政公署批准,苏州城区建立东、南、西、北、中5个区人民政府。今平江辖区涉及当时东区、中区、北区。

1955年10月1日起,苏州市各区改名,东区改称平江区,北区改称北塔区,中区改称观前区。“平江区”政区名称始于此。观前、北塔两区分别于1956年7月与1958年7月撤销,所属街道一部分并入平江区,另一部分并入沧浪、金阊两区。

1958年11月5日,成立平江人民公社,实行政社合一体制。1960年6月,平江人民公社所属平江路、观前街、北寺塔、东北街4个街道分别成立人民公社分社。

1960年7月,撤销分社建制,原北寺塔、东北街2个分社从平江人民公社划出,合并成立北塔人民公社,办公地址在西北街。1962年6月,城区撤销人民公社,恢复人民委员会建制。1963年3月22日,撤销北塔区,其所辖行政区域划归平江区。

1966年11月,平江区改称东风区。1979年6月1日起,恢复平江区原名,一直沿用至今。

2012年经国务院、省政府批复同意的苏州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撤销苏州市平江区,与苏州市沧浪区,金阊区合并,设立苏州市姑苏区。

参考资料来源:姑苏区人民政府—走进姑苏

目前原苏州市平江区已并入姑苏区。

2012年,撤销苏州市沧浪区、平江区、金阊区,设立苏州市姑苏区。

【姑苏区】

位于长江三角洲,太湖流域,地处历史文化名城 苏州中心,2012年撤 沧浪区、 平江区、 金阊区3区而置姑苏区,总面积85.1平方公里,常住人口95万,下辖17个街道。

【历史】

1949年4月27日,苏州解放。30日,划苏州为市。5月3日,苏州市军管会宣布苏州市按原13镇区划建立13个镇人民政府。9月1日,撤镇,按公安分局辖区城区分为东、南、西、北、中5个区,建立5个区公所。东区区公所辖娄江镇全部,中山、齐溪、北街3镇的一部分。1950年5月,区公所撤销。1951年10月18日,经苏南人民行政公署批准,苏州城区建立东、南、西、北、中5个区人民政府。平江辖区涉及当时东区、中区、北区。

【区划调整】

2012年,根据城乡一体化发展趋势,经苏州市委研究决定并经江苏省政府报国务院批准,据《省政府关于调整苏州市部分行政区划的通知》(苏政发〔2012〕116号文件),撤销苏州市沧浪区、平江区、金阊区,设立苏州市姑苏区,以原沧浪区、平江区、金阊区的行政区域为姑苏区的行政区域,姑苏区人民政府驻苏锦街道平川路5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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