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银高铁是我国“八纵八横”高速铁路主通道之一京兰通道的主要组成部分,该通道连接华北、西北地区,贯通京津冀、呼包鄂、宁夏沿黄、兰西等城市群。
包银高铁项目已列入铁总2017年度开工计划,目前已完成预可研报告。
包银高铁全线投资预估算总额为470亿元,按照250公里时速设计。
目前还没有。不过2017年7月26日,包银高铁巴彦淖尔段规划选址方案通过专家论证,同意巴彦淖尔市境内沿既有包兰铁路选线方案,并在我市设置新建白彦花、前旗、五原、临河、磴口五个高铁火车站。
巴彦淖尔市境内的包银高铁,将与现有包兰铁路并行,两者相距约30米左右。包银高铁在白彦花以东时,位于包兰铁路南侧,过了白彦花,铁路将转向北侧。在磴口境内,包银高铁有一段会偏移包兰铁路,向北延伸跨过京藏高速,并从新建的黄河大桥通过黄河,然后继续与包兰铁路并行。 我市境内的5个新建高铁站点,由东向西选址如下: 白彦花西站,位于现白彦花火车站西侧约2.5公里处,包兰铁路北侧,站场用地面积约13.07公顷; 前旗西站,位于现前旗火车站西北侧4.2公里处,包兰铁路北侧,站场用地面积约18.61公顷; 五原东站,位于现五原火车站东2.7公里处,包兰铁路北侧,站场用地面积约19.44公顷; 临河西站,位于现临河站西侧1.9公里处,也即“公园里”小区西面,包兰铁路北侧,站场用地面积约36.47公顷; 磴口西站,位于磴口县城西北,距县城中心区约3公里,东风街延伸与规划G110国道交口东北1.6公里,站场用地面积约21.15公顷。 另外,新建黄河大桥一座,位于磴口南梁台村东,桥长约5.345公里,高度约40米。
包银高铁途经巴彦淖尔市,将在临河设站,巴彦淖尔市将结束无高铁的历史。自从铁三院进驻临河以来,市规划局积极配合铁三院的预可研工作,派技术人员与铁三院工程技术人员一道进行现场踏勘、参加技术讨论会、提供相关规划资料。据铁三院工程技术人员介绍,包银高铁预可研工作将在今年年底完成。二、征收范围:临策铁路东、朔方路西、包兰铁路北局部地段(鉴于高铁线路局部用地范围界线存在不稳定因素,具体界线最终以国家发改委批复的包银高铁建设规划红线和巴彦淖尔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界线为准。被征收人名单将于近期在项目内公布)。项目红线内总占地面积65.4万平方米(合981.63亩)。初测涉及被征收房屋住宅502户,建筑面积6.7万平方米;涉及铁路设施用地12处,建筑面积3.6万平方米。三、补偿方式:本项目属于国家“八纵八横”铁路网重大建设工程,原则实行货币补偿,确需回迁的由政府实行异地安置。
四、补偿内容:
(一)货币补偿
1、征收个人住宅,按照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同等建筑面积、类似新建商品住宅市场价格予以补偿;在征收范围内对被征收个人住宅容积率不足75%的(容积率按占地范围计算,不包括巷道),不足部分的面积每平方米按类似新建商品住宅市场价格的50%给予补偿。房屋价值包括房屋及其占用范围内土地使用权的价值。被征收人有异议的,可以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对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进行评估。
2、征收非住宅房屋,按照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确定的被征收房屋评估价格进行补偿。
3、装修、附属设施及巷道补偿
被征收房屋室内装修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00元补偿,装修评估价格每平方米超过200元的,按评估价格据实补偿;附属设施按照评估价格给予补偿;巷道按修正后基准地价给予补偿。
4、搬迁费补偿
搬迁费补偿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10元/平方米计算,不足800元的补足800元。
5、临时安置费补偿
住宅房屋按建筑面积12元/月·平方米计算;商业门店房按该地段类似房屋客观房租由评估机构评估给予补偿。货币补偿过渡期为6个月,临时安置费一次性补偿6个月;选择产权调换的临时安置费自签订补偿协议并将被征收房屋交付征收人之日起,补偿至产权调换房交付之日止,交付时间不得超过36个月。临时安置费按照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
6、奖励
在签约期限内达成补偿安置协议的,按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额(房屋价值、装修、附属设施、巷道四项补偿之和)的1%给予奖励。
7、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因征收商业用房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按实际用于营业房屋评估价值的5%给予一次性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被征收人认为其停产停业损失超过依照前款规定计算的补偿费的,应当向房屋征收部门提供房屋被征收前三年的效益、纳税凭证、停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