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铁补票基本都是没有座位的。
高铁上车补票后席位问题一般是看售票情况决定的。上车补票的情况常见的有乘客丢失车票、坐错班次、未购票、中转和越站延长补票等。
一般情况下上车补票都是在票全部售空的情况下会发生,所以基本都是没有座位的站票,除非还有余票,乘客要求可以补座位票,如果需要车票升级可以向工作人员咨询有无余票。
高铁上车补票规定和手续费标准:
1、乘客越站延长补票需要在列车具有运输能力的情况下才能办理,前20分钟内办理只需收取相应票费和少许手续费,超过20分钟没有缴费需要收取票价50%的手续费;
2、乘客丢失车票需要重新再补一张票,如果无法判断上车站点则按照始发站缴纳,再收取相应的手续费,如在到站前找回票据可以与工作人员沟通办理退票;
3、乘客未买票上车可与工作人员联系办理补票,如果故意逃票经发现乘客需要负法律责任的。
高铁上车补票的座位问题:
上车补票的情况本来就是在所有车票都售完的前提下才会出现的,所以对于上车补票一般来说是不会有座位的,即使你看到有空位,那个座位也是被后半段的旅客已经买过的,所以很难会出现补票有座位的现象。
高铁补票在没有座位的情况下可以补票,原票价低于变径后的票价时,应补收新旧径路里程票价差额,核收手续费。
根据《铁路旅客运输规程》 第三十七条 持通票的旅客在中转站和列车上要求变更径路时,必须在通票有效期能够到达到站时方可办理。办理时,原票价低于变径后的票价时,应补收新旧径路里程票价差额,核收手续费;原票价高于或相等于变更后的径路票价时,持原票乘车有效,差额部分(包括列车等级不符的差额)不予退还。
扩展资料:
《铁路旅客运输规程》第四十六条 对无票乘车而又拒绝补票的人,列车长可责令其下车并应编制客运记录交县、市所在地车站或三等以上车站处理(其到站近于上述到站时应交到站处理)。车站对列车移交或本站发现的上述人员应追补应收和加收的票款,核收手续费。
第四十七条 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在站内、列车内寻衅滋事、扰乱公共秩序的人,站、车均可拒绝其上车或责令其下车;情节严重的送交公安部门处理;对未使用至到站的票价不予退还,并在票背面做相应的记载,运输合同即行终止。
参考资料来源:12306——铁路旅客运输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