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庭都护府,管理区域东起伊吾,西至咸海一带,北抵额尔齐斯河到巴尔喀什湖一线,南至天山。武周长安二年(702年),武则天于庭州置北庭都护府(今新疆吉木萨尔北破城子),取代金山都护府,管理西突厥故地,仍隶属于安西都护府。辖境相当今阿尔泰山以西,咸海以东,天山以北和巴里坤湖周围地区。
唐北庭大都护府治所遗址。在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吉木萨尔县北约12公里的护堡子,俗称“破城子”。它是在原唐贞观十四年 (640)所建庭州城的基础上建立的。
北庭大都护府设于武则天长安二年(702),下辖金满、轮台、蒲类(后改后庭)、西海4县。
开元二十一年(733)改设北庭节度使,辖瀚海、天山、 伊吾三军。瀚海军驻北庭城内。
贞元六年(790)吐蕃攻占北庭,唐对北庭的统治即告结束。
北庭大都护府的建立,加强和巩固了唐王朝对天山以北、巴尔喀什湖以东以南地区的统治。回鹘西迁后,北庭又称别失八里,是高昌回鹘的重要基地和王族避暑胜地。
元代在此设立“宣慰司”、“元帅府”等重要机构,仍为北疆重镇。城址约于明代初年荒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