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铁动车不可以逃票,发现逃票的,除按规定补票,核收手续费以外,铁路运输企业有权对其身份进行登记,并须加收已乘区间应补票价50%的票款。
根据《铁路旅客运输规程》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行为时,除按规定补票,核收手续费以外,铁路运输企业有权对其身份进行登记,并须加收已乘区间应补票价50%的票款:
1、无票乘车时,补收自乘车站(不能判明时自始发站)起至到站止车票票价。持失效车票乘车按无票处理。
2、持用伪造或涂改的车票乘车时,除按无票处理外并送交公安部门处理。
3、持站台票上车并在开车20分钟后仍不声明时,按无票处理。
4、持用低等级的车票乘坐高等级列车、铺位、座席时,补收所乘区间的票价差额。
5、旅客持儿童票、学生票、残疾军人票没有规定的减价凭证或不符合减价条件时,按照全价票价补收票价差额。
扩展资料:
《铁路旅客运输规程》第二十九条 旅客须按票面载明的日期、车次、席别乘车,并在票面规定有效期内到达到站。持通票的旅客中转换乘时,应当办理中转签证手续。
第三十条 持通票的旅客在乘车途中有效期终了、要求继续乘车时,应自有效期终了站或最近前方停车站起,另行补票,核收手续费。定期票可按有效使用至到站。
参考资料来源:12306——铁路旅客运输规程
最高面临10日行政拘留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扰乱火车或车站秩序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依照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禁止实施扰乱车站、列车正常秩序等危害铁路安全的行为,违者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可见,高铁逃票行为不仅违反合同义务,需要承担民事违约责任,如果存在多次逃票、拒不补票、在车站大吵大闹、寻衅滋事等严重侵害铁路运输公共秩序的行为,还可能面临最高十日行政拘留、最高2000元罚款的治安处罚。如果高铁逃票数额较高、情节严重的甚至会触犯刑法,构成刑事责任。
可能会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根据《铁路旅客运输规程》中的规定,“对无票乘车而又拒绝补票的人,列车长可责令其下车,并应编制客运记录交县、市所在地车站或三等以上车站处理(其到站近于上述到站时应交到站处理)。车站对列车移交或本站发现的上述人员应追补应收和加收的票款,核收手续费。”法律依据
《铁路旅客运输规程》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行为时,除按规定补票,核收手续费以外,还必须加收应补票价50%的票款:
1.无票乘车时,补收自乘车站(不能判明时自始发站)起至到站止车票票价。持失效车票乘车按无票处理。
2.持用伪造或涂改的车票乘车时,除按无票处理外并送交公安部门处理。
3.持站台票上车并在开车20分钟后仍不声明时,按无票处理。
4.持用低等级的车票乘坐高等级列车、铺位、座席时,补收所乘区间的票价差额。
5.旅客持半价票没有规定的减价凭证或不符合减价条件时,补收全价票价与半价票价的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