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造谣怎么处罚
近日在朋友圈流传“徐州高铁站发生持刀砍人事件”视频。当晚,徐州警方经认真核实,在官方微博发布声明称此消息纯属谣言。目前嫌疑人卫某已依法被行政拘留。这样的造谣的行为怎么处罚呢?接下来由华律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造谣传徐州高铁站发生持刀砍人被拘,网络造谣怎么处罚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造谣传徐州高铁站发生持刀砍人被拘
6月11日,手机中出现“徐州高铁站发生砍人事件”视频,并被大量转发。视频内容反映在高铁站售票大厅内两名白衣男子持刀追砍过往民众,结果其中一名被随后赶来的警察开枪击毙。
警方经过调查,于6月11日晚间回应称,徐州市未发生此类警情,此消息纯属谣言。经进一步了解,该视频曾于2015年8月12日在大连以“大连北站持刀砍人”流传过,并被当地公安机关辟谣,证实视频内容为一场模
2网络造谣属于什么罪
网络是一个传播速度极高的平台,现在互联网已经步入了我们的生活,网络造谣的危害性越来越大,网络造谣的刑事处罚问题也是网友所关心的,那网络造谣属于什么罪呢?接下来由华律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网络造谣属于什么罪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事件经过】
5月20日中午,一条关于着名翻译家、钱*书夫人杨-绛先生病危的消息在微信朋友圈被快速转发,并附有对话截图,引发众多网友关注。
连线杨-绛保姆后获知,这是谣传。杨-绛只是因“轻度肺炎及肠梗阻住院”,身体已在恢复中。之前因工作关系与杨-绛先生联系较为密切的三联书店前总编辑李-昕,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没这回事,刚问过杨-绛先
阅读全文
3网络造谣罪怎么判
近日,网传“北京南站发生砍人事件”,然而经官方证明这只是一条谣言。网络在给我们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可以让谣言的传播如癌细胞般迅速扩散。2013年我国出台了相关司法解释,严厉打击网络谣言。那么,制造、散布网络谣言怎么处罚?网络造谣罪怎么判?详情请阅读本文了解。
事件详情:
北京南站【警方辟谣:北京南站未发生砍人事件】北京市公安局消息,经警方核实北京南站没发生砍人事件。大连警方昨已正式辟谣。“这段视频是6月大连北站反恐演练的视频。”请大家不要轻信和传播不实信息。对于恶意散布谣言造成严重后果的,警方将全力查处,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网络造谣罪怎么判?
阅读全文
4网络上造谣攻击污蔑他人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在网络发达的今天,常常都能看到网络语言暴力。刑法中网络上造谣攻击污蔑他人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华律网的小编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请阅读下面的文章了解。
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如下:
第一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第二条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第三条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
阅读全文
最近更新:2019-11-03
0
分享
反馈
相关专题
铲车司机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相...
伤残抚恤管理办法
杀妻骗保如何处罚
如何认定侵犯隐私权
人肉搜索犯法吗
人身受到威胁能立案吗
人身损害赔偿项目
酒后打架怎么处理
气死人犯法吗
我有疑问咨询律师专业律师解答
网络造谣,诋毁
您好,如果诋毁您,对方是构成侵权的[详情]
网络造谣犯法吗?
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看是否符合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及是否构成情节严重。
最高人民法...[详情]
网络造谣公众人物,损害名誉,并且转发量过万,会给予...
认定为发布虚假信息,可能入刑[详情]
造谣罪怎么处罚 。 怎么取证。
应该是诽谤罪,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详情]
2015年6月14日8时30分,一男子在广州火车站中广场北侧持一破碎啤酒瓶划伤2名女子的背部(均无大碍)。现场巡逻的越秀区公安分局民警会同执勤武警迅速将其控制。
2015年5月25日晚8时许,在河南商丘市火车站售票大厅前小广场内,一中年妇女(本地口音)持菜刀将三名群众砍伤,该妇女被警方当场控制。
2015年3月6日上午8时18分许,有人在广州火车站持刀砍伤群众。正在现场的执勤民警立即果断处置,当场击毙一名嫌疑人,抓获一名嫌疑人,并将13名伤者送往医院救治。目前,该起事件还在进一步处置中。
22014年3月22日中午13时50分左右,在怀化火车站广场出口附近一青年男子持刀砍伤路人3人,嫌犯已被当场抓获。
2014年5月2日至3日,湖南衡阳火车站连续发生了砍人事件,5月3日晚上7时,当地派出所抓获嫌疑犯,该嫌疑为汉族,家住珠晖区,2004年、2006年,曾因故意伤害案被公安机关处理。
2014年6月16日17点左右,一中年男子在兰州火车站附近持刀追赶另两名男子。警方向记者证实,目前行凶男子已被控制,两名男子死亡。
2014-05-31桂林市汽车总站发生一起持刀砍人事件。警方接到报警后,正在车站巡逻的桂林市公安局特警一分钟内赶到现场,发现一女子正在持刀挥舞追砍3名过往群众。警方经鸣枪示警无效后果断开枪,击中嫌疑人小腿并将其制服,被追砍3名群众无人受伤。
早上看到新闻,得知昆明火车站有恐怖袭击,新闻中伤亡数字令人非常绝望。想想大家也明白,火车站里有什么人?都是社会的哪一层次?为伤者祈祷早日康复,为死去的人们及家属感到悲痛。虽说地方隔得很远,在遥远的昆明,美丽的春城我也未曾踏上一步,我也很向往滇池的美景。可以昨夜的悲剧,让我以后到了昆明之后是否感到一丝丝伤感?
对于安全事故的大量人员伤亡不同,安全事故不断是不断感叹国家的监管不强,个别人为了追求利益,牺牲了不少的生命。对于大自然的灾害,感受在于人在大自然面前的无力,更感叹人类对于自然的破坏必然会遭报应。对于恐怖袭击,只能感受人性之恶。
我也感想自己为何会对这起案件如此有感触,同样在新疆也由多起袭击公安机关的案件,当时的感觉是因为新疆可能就是要发生这样的事件,也是一看而过,心里无所感触,庆幸自己生在太平之地。
昆明恐怖袭击中,处于职业的角度,除去那些不幸的人们之外,我首先想到了第一轮处置的一线民警,想必定有伤亡,果然到了今天就有噩耗传来。我同那些民警都是一样,有规律的值班、执勤,一轮接着一轮,心态想必也一样,让每一天的工作时间中让工作的范围之内能秩序有染,能太太平平。但是事件发生之时,那是一刹那的事情,很多事情已经不是经过思维去决定的,是意识决定行为的时候。面对如僵尸般袭来的恐怖份子,一线民警手中的一把小手枪和几个弹匣能解决多少问题,毕竟我们不是美国片里的英雄人物,以一敌百。我们大部分民警也是普通的人,日常中处置非常常见的日常纠纷。也不能责怪国家和体制,现实中的确不需要大批人马日夜携带武器巡逻,毕竟大部分地区还是安全的,有犯罪分子也是不像恐怖份子那样丧心病狂,我们一线民警有能力处置。但是面对新闻中描述的恐怖份子,我下定论任何一个基层所队都是没有办法去应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