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丘位于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山门内八号,开放时间:3月1日-10月31日 07:30-17:30;11月1日-次年2月29日 07:30-18:00。
17:30关门。
地址:苏州市虎丘山门内8号;
电话:0512-653234886。
拓展——优惠政策
一、全国性优惠政策
1、对6周岁(含6周岁)以下或身高在1.4米(含1.4米)以下的儿童由成人携带免票入园(不包括学生团队春秋游)。
2、6周岁(不含6周岁)~18周岁(含18周岁)未成年人凭居民身份证或学生证等有效证件实行半票。
3、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下学历学生凭学生证等有效证件实行半票。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役军人凭军人证等有效证件免票入园。军队离休干部和退休干部凭离退休干部证免票入园。革命伤残军人持国务院颁发的伤残军人证免票入园。
5、全国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持《高龄证》或居民身份证可免票入园。全国60周岁及以上老人(除江苏省外)等群体凭有效证件实行半价优惠游览(世界文化遗产和风景名胜区均实行半价优惠)。
6、全国“劳动模范”凭苏州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和苏州市总工会发放的“游园证”可免票入园。
7、全国残疾人员凭有效《残疾证》免票入园。
二、江苏省优惠政策
1、本市、省内60至69周岁的老年人凭《老年人优待证》或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游览风景名胜区等景点免票入园,景点举办大型园事活动期间,实行半价优惠政策。
2、全国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持《高龄证》或居民身份证可免票入园。
3、凭《江苏省归侨证》的归侨免费入园。
三、苏州市优惠政策
1、儿童节,我局所辖虎丘山风景区、东园免票对儿童开放。
2、凭苏州市老干部局、苏州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发放的离休干部游园证可免票入园。
3、市区离休干部凭《苏州市老干部参观证》可携带一名陪护人员免费乘坐市区公交车、参观园林、博物馆、展览馆和寺庙。
4、2002年起,凡苏州市区市级以上(含市级)劳动模范均可持“游园证”免费入园。
5、持有环卫工人“荣誉证书”的市区居民,凭证书可免票入园。
6、苏州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因公接待,可定量向园林和绿化管理局领取参观券,免费入园。
7、国家和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中青年专家省“333工程”培养对象苏州市拔尖人才享受政府津贴的高技能人才,凭苏州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与苏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发的参观证免费入园。
8、苏州市民凭有效证件办理园林年卡,年内可游览100次。
9、凡持有苏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发的“姑苏英才服务卡”的苏州市高层次人才,自2010年7月1日起凭卡在有效期内享受免费游览苏州市属园林景区的待遇(第1次发的“姑苏英才服务卡”有效期至2013年5月)。
*以上优惠政策仅供参考,不尽之处以售票大厅票价优惠政策公示及景区实际答复为准。咨询热线:0512-67232305、65323488
虎丘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门营业时间:09:00-17:00。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由政府举办的实施国家级疾病预防控制,与公共卫生技术管理和服务的公益事业单位。其使命是通过对疾病、残疾和伤害的预防控制,创造健康环境,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国家安全,促进人民健康。
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电话:0512-68285423。
扩展资料: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主要职责:
1、为拟订与疾病预防控制和公共卫生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标准和疾病防治规划等提供科学依据,为卫生行政部门提供政策咨询。
2、拟订并实施全国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和重点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并对全国实施情况进行质量检查和效果评价。
3、指导建立国家公共卫生监测系统,对影响人群生活、学习、工作等生存环境质量及生命质量的危险因素,进行营养食品、劳动、环境、放射、学校卫生等公共卫生学监测。
对传染病、地方病、寄生虫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职业病、公害病、食源性疾病、学生常见病、老年卫生、精神卫生、口腔卫生、伤害、中毒等重大疾病发生、发展和分布的规律进行流行病学监测,并提出预防控制对策。
4、参与和指导地方处理重大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建立国家重大疾病、中毒、卫生污染、救灾防病等重大公共卫生问题的应急反应系统。配合并参与国际组织对重大国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处理。
5、参与开展疫苗研究,开展疫苗应用效果评价和免疫规划策略研究,并对全国免疫策略的实施进行技术指导与评价。
6、研究开发并推广先进的检测、检验方法,建立质量控制体系,促进全国公共卫生检验工作规范化,提供有关技术仲裁服务,受国家卫生计生委认定,开展健康相关产品的卫生质量检测、检验,安全性评价和危险性分析。
7、建立和完善国家级疾病预防控制和公共卫生信息网络,负责国内外疾病预防控制及相关信息搜集、分析和预测预报,为疾病预防控制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8、组织实施全国性重大疾病和公共卫生专题调查,为国家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公共卫生战略的制定提供科学依据。
9、开展对影响国家社会经济发展和国民健康的重大疾病和公共卫生问题防治策略与措施的研究与评价,推广成熟的技术与方案。
10、组织实施国家级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项目,指导、参与和建立国家级社区卫生服务示范项目,探讨社区卫生服务的工作机制,推广成熟的技术与经验。
11、负责农村改水、改厕工作技术指导,研究农村事业发展中与饮用水卫生相关的问题,为有关部门做好饮用水开发利用和管理提供依据。
12、组织和承担与疾病预防控制和公共卫生工作相关科学研究,开发和推广先进技术。
13、负责对下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的培训。
14、开展国际合作与技术交流,引进和推广先进技术。
15、承担国家卫生健康委交付的其他工作任务。
参考资料:苏州本地宝-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