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胶可以带上高铁,但是携带量不能超过600毫升。
喷雾发胶是不可以带上高铁的,因为发胶属于易燃易爆物品。
1.国家禁止或限制运输的物品。
2.法律、法规、规章中规定的危险品,如雷管、炸药、鞭炮、汽油、煤油、电石、液化气体等易爆、易燃、自燃物品和杀伤性剧毒物品、弹药和承运人不能判明性质的化工产品。
3.动物以及损坏或污染车辆、妨碍公共卫)的物品。
4.规格或重量超过旅客免费携带品规定的物品。
扩展资料:
禁止携带物品
1.手枪、步枪、冲锋枪、机枪、防暴枪等军用枪以及各类配用子弹;气枪、猎枪、运动枪、麻醉注射枪等民用枪以及各类配用子弹;道具枪。
2.仿真枪、发令枪、钢珠枪、消防灭火枪等其他枪支;上述物品的样品、仿制品。军人、武警、公安人员、民兵、射击运动员等人员携带枪支子弹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办理,并严格执行枪弹分离等有关枪支管理规定。
3.炸弹、照明弹、燃烧弹、烟幕弹、信号弹、催泪弹、毒气弹、手雷、手榴弹等弹药炸药、雷管、导火索、导爆索、爆破剂、发爆器等爆破器材;礼花弹、烟花、鞭炮、摔炮、拉炮。
4.砸炮、发令纸等各类烟花爆竹以及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烟火制品。
5.匕首、三棱刀(包括机械加工用的三棱刮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以及其他类似的单刃、双刃刀等管制刀具;管制刀具以外的,可能危及旅客人身安全的菜刀、餐刀、屠宰刀。
6.斧子等利器、钝器警棍、催泪器、催泪枪、电击器、电击枪、射钉枪、防卫器、弓、弩等其他器具。
7.氢气、甲烷、乙烷、丁烷、天然气、乙烯、丙烯、乙炔(溶于介质的)、一氧化碳、液化石油气、氟利昂、氧气(供病人吸氧的袋装医用氧气除外)、水煤气等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8.煤油、柴油、苯、乙醇(酒精)、丙酮、乙醚、油漆、稀料、松香油及含易燃溶剂的制品等易燃液体红磷、闪光粉、固体酒精、赛璐珞、发泡剂H等易燃固体;黄磷、白磷、硝化纤维(含胶片)。
9.油纸及其制品等自燃物品金属钾、钠、锂、碳化钙(电石)、镁铝粉等遇湿易燃物品高锰酸钾、氯酸钾、过氧化钠、过氧化钾、过氧化铅、过醋酸、双氧水等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10.氰化物、砒霜、硒粉、苯酚等剧毒化学品以及毒鼠强等剧毒农药(含灭鼠药、杀虫药)硫酸、盐酸、硝酸、氢氧化钠、氢氧化钾、蓄电池(含氢氧化钾固体、注有酸液或碱液的)。
11.汞(水银)等腐蚀性物品放射性同位素等放射性物品;乙肝病毒、炭疽杆菌、结核杆菌、艾滋病病毒等传染病病原体《铁路危险货物品名表》所列除上述物品以外的其他危险物品以及不能判明性质可能具有危险性的物品。
12.可能干扰列车信号的强磁化物,有强烈刺激性气味的物品,有恶臭等异味的物品,活动物(导盲犬除外),可能妨碍公共卫生的物品,能够损坏或者污染车站、列车服务设施、设备、备品的物品。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铁路安全管理条例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禁止携带目录
发胶可以带上高铁,但容量不得超过120毫升。罐标显示容积是120毫升以上的罐体,都不可以带上车。如果乘客携带超过120毫升的压力容器,一般会建议乘客自行处理。如果乘客着急赶车,南京南站规定:可以帮助乘客将压力罐保管30天,30天内凭单据领取,如果旅客不同意,只能建议做放弃处理。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
限量携带以下物品:
不超过20毫升的指甲油、去光剂、染发剂;
不超过120毫升的冷烫精、摩丝、发胶、杀虫剂、空气清新剂等自喷压力容器;安全火柴2小盒;普通打火机2个。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四条规定:
请勿携带以下易燃易爆物品:
氢气、甲烷、乙烷、丁烷、天然气、乙烯、丙烯、乙炔(溶于介质的)、一氧化碳、液化石油气、氟利昂、氧气(供病人吸氧的袋装医用氧气除外)、水煤气等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汽油、煤油、柴油、苯、乙醇(酒精)、丙酮、乙醚、油漆、稀料、松香油及含易燃溶剂的制品等易燃液体。
红磷、闪光粉、固体酒精、赛璐珞、发泡剂H等易燃固体;黄磷、白磷、硝化纤维(含胶片)、油纸及其制品等自燃物品;金属钾、钠、锂、碳化钙(电石)、镁铝粉等遇湿易燃物品;高锰酸钾、氯酸钾、过氧化钠、过氧化钾、过氧化铅、过醋酸、双氧水等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发胶喷雾定型不可以带上高铁。
喷雾发胶不可以带上高铁的原因是因为发胶属于易燃易爆物品,影响安全。
为了旅客旅途生活方便,旅客可以携带的限量物品:
气体打火机限5个,安全火柴限20小盒,指甲油和染发剂限20毫升,
酒精及冷烫精限100毫升,摩斯、发胶、杀虫剂以及空气清新剂都限600毫升内。
扩展资料:
铁路进站乘车禁止和限制携带的物品: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等规定,
为维护铁路公共安全,确保广大旅客安全旅行,现将铁路进站乘车禁止和限制携带物品公布如下:
1.请勿携带以下易燃易爆物品:
氢气、甲烷、乙烷、丁烷、天然气、乙烯、丙烯、乙炔(溶于介质的)、
一氧化碳、液化石油气、氟利昂、氧气(供病人吸氧的袋装医用氧气除外)、
水煤气等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汽油、煤油、柴油、苯、乙醇(酒精)、丙酮、
乙醚、油漆、稀料、松香油及含易燃溶剂的制品等易燃液体;红磷、闪光粉、
固体酒精、赛璐珞、发泡剂H等易燃固体;黄磷、白磷、硝化纤维(含胶片)、
油纸及其制品等自燃物品;金属钾、钠、锂、碳化钙(电石)、镁铝粉等遇湿易燃物品;
高锰酸钾、氯酸钾、过氧化钠、过氧化钾、过氧化铅、过醋酸、双氧水等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2.请勿携带以下剧毒性、腐蚀性、放射性、传染性、危险性物品。
氰化物、砒霜、硒粉、苯酚等剧毒化学品以及毒鼠强等剧毒农药(含灭鼠药、杀虫药);
硫酸、盐酸、硝酸、氢氧化钠、氢氧化钾、蓄电池(含氢氧化钾固体、注有酸液或碱液的)、
汞(水银)等腐蚀性物品;放射性同位素等放射性物品;乙肝病毒、炭疽杆菌、结核杆菌、
艾滋病病毒等传染病病原体;《铁路危险货物品名表》所列除上述物品以外的其他危险物品
以及不能判明性质可能具有危险性的物品。
3.限量携带以下物品:不超过20毫升的指甲油、去光剂、染发剂;
不超过120毫升的冷烫精、摩丝、发胶、杀虫剂、空气清新剂等自喷压力容器;
安全火柴2小盒;普通打火机2个。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铁路安全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