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办公室
负责制定本局年度工作计划及发展规划;负责处理本局日常政务,起草、审核有关文件和报告;负责组织本局会议、文秘事务、文书档案、保密、调研、政务信息工作;承办政务督查、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及办公室规章制度建设;负责本局的财务经费核算、基本建设工程预决算的立项、上报和服装、装备及资产的管理;负责指导办公自动化工作;负责税收宣传、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等工作;负责后勤服务和行政事务等工作;负责本部门干部职工思想、作风、纪律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人事教育科
负责本局党建、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统战、宗教和基层建设工作;负责权限范围内的干部任免、调配、工资核定、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等人事管理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监督和公务员考核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提前离岗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教育培训管理工作;负责本局工会、共青团和妇联工作。
3、监察室
负责本局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及税收法律、法规、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本局行政效能监察和执法监察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负责受理信访举报并负责对本级管理干部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等工作。
4、 纳税服务科
负责本局纳税服务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综合性征管制度建设;负责税务登记管理,包括:开业登记、变更登记、停复业登记、注销登记、税务登记验证、换证和非正常户处理,以及外出税收管理证明开具、核销、税务登记政策管理等;负责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管理,包括: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领用存管理,发票发售、验审、代开、缴销、核销、票款解报,以及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负责防伪税控系统推行、报税、认证及专用发票计算机稽核;负责税种核定、申报受理、税款入库和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及分割单的开具;负责税收计划、税收会计统计、欠缴清理、提退以及税收票证的管理;负责税源监控管理制度的贯彻实施,组织开展重点税源调查研究和监控分析,汇总编制上报各类税源报表和报告;负责发放、受理、转办各种涉税待批文书(包括资格认定、减免税、税前扣除、税款提退、年检年审),并将办结后的涉税文书发放给纳税人;负责纳税评估综合性制度贯彻的组织实施及工作情况的上请下达和汇总上报;负责本部门业务范围内应予税务行政处罚行为的调查和执行;负责本科干部职工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5、 税政法规科
负责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个人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及有关新开征税种的税收政策贯彻的组织实施及工作情况的上情下达和汇总上报;负责拟定和组织实施有关税种的具体管理制度、纳税评估办法;负责对流转税、所得税减免税资格审核、审批;负责对出口企业“免、抵、退”税的审核和报批工作;负责征管检查案件、一般程序税务行政处罚案件的审理和税务处理决定、处罚决定的出具;负责对税收政策贯彻落实情况和日常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
6、税源管理一科
负责本局征管检查工作的贯彻落实和组织实施;负责注销税务登记的检查及相关事项的处理;负责日常纳税评估工作中发现的违法案件的检查;负责发票协查系统的业务管理及发票协查工作;负责“全面开具发票制度”实施情况的检查; 负责审结案件处理决定的执行;负责日常税收管理中的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的实施;负责各类检查统计报表、资料的归集、汇总和上报工作。
7、税源管理二科
负责李沧区所辖范围内涉外企业的税收管理工作;负责对征管范围内纳税人的税收政策宣传、纳税辅导以及应纳税人要求的其他涉税服务;负责对征管范围内纳税人的税源监控、调研、管理;(包括编制税收计划,税源调查、分析、反馈、监控,贯彻落实税收计划,组织税收收入.)负责对征管范围内纳税人的催报催缴(包括未申报、抄税、认证的催报,未缴税款、滞纳金、罚款的催缴,各种税款退回的审核,清缴欠税,负责延期缴纳税款和延期申报的审核);负责对所辖纳税人增值税临时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转正、取消和各类年检年审工作;负责对所辖纳税人资格类减免税税款和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的审核审批;负责对所辖纳税人所得税核定征收、汇算清缴及检查工作;负责对所辖纳税人纳税评估的实施;负责非正常户的调查、监控和对责任范围内漏征漏管户的检查核实;负责税控器具、系统的推行落实,负责税控器具涉税信息采集、整理归档。
8、税源管理三科
负责永安路、虎山路、兴城路、湘潭路等办事处所辖内资企业和青岛黄海橡胶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等重点税源企业的税收管理工作。
9、税源管理四科
负责娄山路、永清路、振华路、九水路等办事处所辖内资企业和青岛第一汽车集团青岛汽车厂、青岛纺联集团六棉有限公司、青岛橡六集团有限公司等重点税源企业的税收管理工作。
10、税源管理五科
负责浮山路、李村、兴华路等办事处所辖内资企业和中国石化集团青岛石油化工厂的税收管理工作。 青岛市李沧国家税务局李村税务分局
负责个体开业、变更登记初审,税务登记验证换证受理、转办和停业复业登记、注销登记管理;负责个体普通发票缴销管理、用票管理;负责个体户籍管理、应纳税额核定和建帐建制管理;负责个体减免税资格认定的受理、转办,减免税审批管理和日常监控;负责个体税收申报征收、税款解缴、催报催缴和税收票证管理;负责个体税源调查和监控分析,落实个体税收计划;负责个体税收日常征管检查;负责委托代征工作管理、指导和监督及协税护税网络建设;负责个体税控装置的推广应用和监控管理;负责本分局干部职工思想、作风、纪律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上级交办和有关部门转办的其他工作。 信息中心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税务总局、省国税局、市国税局信息化建设的有关规定,具体组织实施税收信息化建设任务;负责制定并落实本单位信息化工程规划和管理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全国、全省和全市国税系统信息化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本单位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本单位计算机网络建设、管理;负责组织本单位税务信息库管理以及对税务信息数据的处理和管理工作;负责进行本单位数据信息分析利用,推动信息的增值应用;负责对本单位各类应用软件的技术管理,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应用软件的技术支持、运行维护及指导应用工作;参与指导本单位办公自动化建设,并提供技术支持;负责本单位信息安全体系的建设和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本单位计算机软硬件系统日常维护与耗材管理;参与税控和为纳税人服务类设备、应用技术的开发、认证、推广和管理、日常维护工作,参与组织各类应用软件及税控器具以及其他各类重点软件的推广、应用的技术支持和培训工作,负责相关计算机系统技术服务的管理工作;负责金税工程技术管理和防伪税控税务发行工作;负责本部门干部队伍思想、作风、纪律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青岛市李沧区国家税务局位于青岛市李沧区大崂路1003号。现有干部162人,平均年龄45.6岁。其中,大专以上学历145人,占89.5%。 现有科室17个,分别为: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税政科、收入核算科、纳税服务科(办税服务厅)、征收管理科、进出口税收管理科、税源管理一科、税源管理二科、税源管理三科、税源管理四科、人事教育科、监察室、税务检查科、个体税收管理科、信息中心、机关服务中心。
全局所辖各类纳税人11164户。2009年,我局累计组织税收收入265842万元,同比增长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