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大会堂有哪些厅?

人民大会堂有哪些厅?,第1张

中央大厅 万人大礼堂  迎宾厅与宴会厅 国家接待厅 金色大厅

北京人民大会堂:北京人民大会堂即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府人民大会堂,位于中国北京市中心天安门广场西侧,西长安街南侧,是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开会的地方,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办公场所。是党、国家和各人民团体举行政治活动的重要场所,也是中国党和国家领导人和人民群众举行政治、外交、文化活动的场所。人民大会堂坐西朝东,南北长336米,东西宽206米,高46.5米,占地面积1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7.18万平方米。比故宫的全部建筑面积还要大。人民大会堂的建设来源于195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十周年纪念日,中国共产党、中央人民政府、国务院决定兴建十大建筑,展现1949至1959年十年来的建设成就。这些建筑追求建筑艺术和城市规划、人文环境相协调。人民大会堂为建国10周年首都十大建筑之一,完全由中国工程技术人员自行设计、施工,1958年10月动工,1959年9月建成,仅用了10个多月的时间就建成了。创造了中国建筑史上的一大创举。人民大会堂集中了当时全国各地的建筑材料,建筑工人加班进行建设,仅仅用了10个月就完成了从设计图纸到从内到外所有装修及设备的安装调试。人民大会堂壮观巍峨,建筑平面呈“山”字形,两翼略低,中部稍高,四面开门。外表为浅黄色花岗岩,上有黄绿相间的琉璃瓦屋檐,下有5米高的花岗岩基座,周围环列有134根高大的圆形廊柱。人民大会堂正门面对天安门广场,正门门额上镶嵌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正门迎面有十二根浅灰色大理石门柱,正门柱直径2米,高25米。四面门前有5米高的花岗岩台阶。人民大会堂建筑风格庄严雄伟,壮丽典雅,富有民族特色,以及四周层次分明的建筑,构成了一幅天安门广场整体的庄严绚丽的图画。内部设施齐全,有声、光、温控制和自动消防报警、灭火等现代化设施。人民大会堂建筑主要由3部分组成:进门便是简洁典雅的中央大厅(只是门厅不设座位)。厅后是宽达76米、深60米的万人大会堂;大会场北翼是有五千个席位的大宴会厅;南翼是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办公楼。大会堂内还有以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名称命名、富有地方特色的厅堂。

中央大厅:东门是人民大会堂的正门,也是万人大礼堂的入口处。在5樘金黄色铜门上方悬挂着巨大国徽。门前有开阔的广场,也是举行欢迎国宾仪式、检阅三军仪仗队的地方。从东门进入人民大会堂,经风门厅、过厅到中央大厅。中央大厅面积3600平方米,护墙和地面用彩色大理石铺砌,周围有20根汉白玉明柱,中层有12米宽的回廊,有6座正门通往万人大礼堂。

万人大礼堂:国宴厅万人大礼堂南北宽76米,东西进深60米,高33米;位于大会堂中心区域。其穹窿顶、大跨度、无立柱结构。三层座椅,层层梯升。礼堂平面呈扇面形,坐在任何一个位置上均可看到主席台。一层设座位3693个,二层3515个,三层2518个,主席台可设座300-500个,总计可容纳1万人。主席台台面宽32米,高18米;共分3层,设有近万个软席座位。礼堂一层的每个席位前都装有会议代表电子服务单位,可进行12种语言的同声传译和议案表决即时统计。二、三层的每个座位中则装有喇叭,均可清晰听到主席台的声音。主席台两侧设有会议信息大屏幕显示系统。礼堂顶棚呈穹窿形与墙壁圆曲相接,体现出水天一色的设计思想。顶部中央是红宝石般的巨大红色五角星灯,周围有镏金的70道光芒线和40个葵花瓣,三环水波式暗灯槽,一环大于一环,与顶棚500盏满天星灯交相辉映。

迎宾厅与宴会厅:迎宾厅国画《江山如此多娇》从北门进入,经风门厅、过厅到交谊大厅。交谊大厅面积为4500平方米,大理石铺地,四周的明柱和壁柱用桃红色大理石镶砌。东侧有国宾会谈厅,西侧有国宾宴会厅,宴会厅位于人民大会堂的北墙。分别是国家党政领导人与来宾举行会谈和欢迎宴会的地方。南端有8米宽、62级的汉白玉大楼梯通往二层宴会厅。大楼梯顶端有迎宾厅,是党政领导人在宴会前欢迎贵宾及宾主合影留念之处。迎宾厅置有人民大会堂内最大的一幅国画《江山如此多娇》,画心高5.65米,宽9米,由著名画家傅抱石和关山月以毛泽东《沁园春·雪》词意为题材创作,画题为毛泽东主席所书。这里铺有人民大会堂最大的一块地毯,宽16米,长23米,重3吨多。

宴会厅位于二层。东西长102米,南北宽76米,高15米,面积7000多平方米。可以举行5000人的宴会或1万人的酒会。周围28根沥粉贴金廊柱,柱高11米,直径为1米。厅内东、西、北环绕宽敞的二层休息廊,奶黄色的墙壁和巨大的圆形廊柱装饰着沥粉贴金花饰。南面有供宾主讲话,和文艺演出用的主席台。宴会厅顶天花中央镶嵌着由水晶玻璃组成的吸顶大花灯,周围是具有中国民族特色的点金石膏雕塑和棋盘式的彩色藻井。整个大厅金碧辉煌,是举行盛大国宴和国庆招待会的地方。

国家接待厅:人民大会堂南端主要部分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机关办公楼。一层中央设有国家接待厅,是国家领导人接待贵宾和国家主席接受外国新任驻华使节呈递国书的地方,面积为550平方米。设计富有民族传统风格。顶部造型是沥粉贴金棋盘式藻井,悬挂4盏宫灯式水晶吊灯。四周墙壁饰织锦软包。主墙面上是象征中华五千年文明的巨幅国画《大河上下·浩浩长春》。

金色大厅:北京人民大会堂新闻发布厅人民大会堂三楼中央大厅,也叫“金色大厅”。由于“金色大厅”平时不对普通公众开放,所以大家可能对它了解不多。这里是党和国家领导人举行我国最高规格新闻发布会的大厅,是我国重大政经政策动向的“窗口”。可以说,这个只有1000平方米的“窗口”,见证了我国的发展进程。每年全国两会召开时,总理记者招待会通常安排在“金色大厅”,成为中外瞩目的焦点。

地址在:站前路9号的济南政务服务中心内二楼

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局的迁址公告显示,

自2015年11月9日起,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局两处办公区:纬二路82号(征缴、养老、失业保险服务大厅)和六里山路46号(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服务大厅),同时迁至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院内,其中各处室在2号楼办公,社会保险经办大厅在1号楼裙楼2层大厅对外服务。

社会保险服务大厅地址:市中区站前街9号。参保单位和个人可乘坐3、21、29、43、49、78路公交车,在站前路南口下车;乘坐4、5、7、15、33、35、k50、k51、k58、67、84、k90、k92路公交车,在天桥南下车。

济南市各县(市)区居民参加居民基本医保

办事依据

《济南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济政办发〔2014〕21号);

《济南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济人社发〔2014〕179号);

《关于调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部分政策的通知》(济人社发〔2015〕116号)。

条件和范围

1.中小学阶段的在校学生、托幼机构在园儿童以及其他18周岁以下具有本市户籍的居民;

2.年满18周岁,具有本市户籍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和农村居民,在异地退休后户籍迁入本市的人员除外。

申请材料

1.参保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新生儿参保还须提供监护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近期1寸彩色白底免冠照片一张;

3.《济南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

4.低保、重度残疾人员需提供《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等人员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办事程序

1.在校学生、在园儿童

在校学生、在园儿童在学校、托幼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时,须提供参保学生儿童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彩色(白底)免冠照片1张,填写《济南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学校、托幼机构负责对参保基础信息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核对录入,连同信息报盘及相关材料于每年12月20日前报送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参保手续办理完毕后,学校、托幼机构凭经办机构开具的《缴费通知单》,在每年12月31日前将参保费用存入指定银行完成缴费。

2.城镇居民

城镇居民首次参保时,应携带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彩色(白底)免冠照片1张,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填写《济南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办理参保登记手续。18岁以下少年儿童须由其监护人代为办理,办理时还须提供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参保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后,参保人凭《缴费通知单》,在每年12月31日前到指定银行缴纳参保费用。连续参保的,次年可直接到指定银行按标准缴费。中断参保的,须重新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后按标准缴费。

3.农村居民

农村居民在参保登记时,须提供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近期1寸彩色(白底)免冠照片,到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填写《济南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村(居)统一收缴居民医保参保费用,并凭所属乡镇(街道)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的《缴费通知单》,在每年12月31日前将参保费用存入指定银行完成缴费。

4.免缴费人员

除提供上述材料外,低保对象、重度残疾的城乡居民还需提供《山东省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和优抚定补对象人员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申请办理个人免缴费认定手续。在校学生、在园儿童免缴费认定手续由所在学校、托幼机构收取材料后到所在县(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办理。免缴费认定手续须每年在缴费期内办理一次,如未办理则不享受下一医疗年度的免缴费人员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办理时间

历下区医保办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节假日休息

市中区医保办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节假日休息

槐荫区医保办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节假日休息

天桥区医保办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1:40,下午13:00至17:00,节假日休息

历城区医保办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节假日休息

高新区医保办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节假日休息

长清区医保办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节假日休息

章丘市医保办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至11:50,下午14:00至17:50,节假日休息

济阳县医保办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下午17:00,节假日休息

平阴县医保办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1:40,下午14:00至18:00,节假日休息

商河县医保办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节假日休息

办理时限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年度缴费,每年9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下一医疗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期。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12个月内的儿童)可在户籍登记后一次性缴纳全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对提报材料齐全且符合规定的即时办理;对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补齐材料后即时办理。

收费标准及依据

1.收费标准:少年儿童每人每年缴费80元;成年居民缴费标准分为两档,一档为每人每年300元,二档为每人每年140元。

2.收费依据:《济南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济政办发〔2014〕21号)。

《济南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济人社发〔2014〕179号)。

《关于调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部分政策的通知》(济人社发〔2015〕116号)。

办理结果

对于缴费成功的参保居民,经办机构在居民医保信息数据库中建立居民档案,允许其享受居民医保各项待遇,为其制作居民社保卡并开通居民医保卡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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