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杭州办理护照需到出入境接待大厅办理,不能到市民中心办。
2、各城区分局出入境受理点:
(1)上城公安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办理地址:上城区近江家园七园2幢底层;
(2)下城公安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办理地址:下城区环城东路263号;
(3) 拱墅公安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办理地址:上塘路485号(拱墅公安分局大门旁);
(4)江干公安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办理地址:新业路311号(钱江新城市民之家);
(5)西湖公安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办理地址:竞舟路228号,西湖区行政服务中心4楼;
(6)滨江公安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办理地址:江南大道100号公安大楼一楼办证大厅;
(7)下沙公安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办理地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海达南路1116号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
(8)萧山公安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办理地址:萧山区市心北路880号(萧山区市民服务中心3楼);
(9)余杭公安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办理地址:余杭区南苑街道南大街263-16号 2楼出入境接待大厅。
扩展资料:
办理护照注意事项:
1、办理护照所有业务均需申请人本人到场,不得由他人代办;
2、申请表格请用黑色墨水水笔或钢笔以正楷字书写;
3、申请表背面申请人签名栏请在民警受理时当面签署;
4、领取回执后请仔细核对相关信息,并在回执单指定位置签字确认。
参考资料来源:杭州市政府门户网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在杭州下沙办理护照可以在任意一个公安机关的出入境管理机构办理,办理所需材料如下: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居民携带本人户口簿。
其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原件以及能证明监护关系材料的原件(如户口簿、出生证等),并由其监护人陪同前往办理。县级以上金融、保险、证券系统中层以上领导人员、厅局级以上离退休干部等登记备案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行政隶属关系提交单位意见。
扩展资料因公护照颁发范围
1、党政机关副处级以下因公临时出国人员。
2、除外商独资企业、私人企业以外的各企业、事业单位从事经贸、科技等活动的人员。
3、参加各种非政府间国际学术组织和国外学术团体举办的学术会议的人员,及参加中外学术团体、教育机构间互访的人员,单位派往国外讲学、任教和工作的人员。
4、民间组织的出国人员。
5、新闻机构出国人员。
6、出国演出或举办展览的人员。
7、出国参加比赛或训练人员。
8、国内远洋公司海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护照